海淀万寿路分中心社保办理指南

保险类别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

适用人群:
公司正式员工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办公时间、地点
办公时间:周一—周五8:30—17:00
办公地点:万寿路分中心

Ø
缴费比例

保险类别

单位缴费

个人缴费

最低基数

企业缴费基数

养老

20%

8%

1203

工资低于1203的按照1203缴纳,工资高于1203按照基本工资缴纳

失业

0.15%

0.5%

1203

同上

工伤

0.4%

0%

1203

同上

生育

0.8%

0%

如养老基数高于医疗基数则按医疗基数缴纳,反之按医疗基数缴纳

如养老基数高于医疗基数则按医疗基数缴纳,反之按医疗基数缴纳

医疗

10%

2%+3

1805

工资低于1805的按照1805缴纳,工资高于1805按照基本工资缴纳



办理手续
1、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增减、变更
办理时间:应在每月5-23日之间办理完成(节假日不顺延)
填写月报:北京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月报表(表七)

人员类别

表格名称

对应表格

备注

新参统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表二

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外阜人员还应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

表十一

在本市范围内参统过

《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原件

表十一

减少

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较少表

表十二


养老、工伤、失业、生育补缴
办理时间:应在每月1-13日之间办理完成(节假日不顺延)

人员类别

表格名称

对应表格

备注

需要补缴的人员

补缴说明

应携带:工资证明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

表四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

表五


单位信息、个人信息变更

变更类别

表格名称

对应表格

备注

单位信息变更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变更表

表一-1

个人信息变更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变更表

表二-1

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外地农民工还需另提供户口簿首页复印件)


2、医疗增减、变更
办理时间:应在每月5-23日之间办理完成(节假日不顺延)
填写月报:无

人员类别

表格名称

对应表格

备注

新参统

增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

表三

需提供:1张1寸彩色照片(1张贴在标三上、1张贴在蓝本手册)

人员增加表

表八

蓝本手册

蓝本手册为社保中心提供,本人1寸彩色照片1张贴在蓝本手册左上角,并加盖钢印

医保存折

25日至月底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存折

在本市范围内参统过

《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原件

表十一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核定

表七

缴费年度没有核定基数人员低于1805需按照1805填写,高于1805需要报部门经理核实

减少

人员减少表

表九


单位信息、个人信息变更

变更类别

表格名称

对应表格

备注

单位信息变更

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

表四

个人信息变更

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变更登记表

表六

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报盘


16家A级医院(参保人员可持《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直接就医):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人民医院、北医三院、中日医院、宣武医院、友谊医院、协和医院、积水潭医院、广安门中医医院、北京中医医院、健宫医院、良乡医院、朝阳医院、首钢医院、大兴人民医院

采集软件2.2.2版本的使用
增员的手续办理:
第一步:基本信息管理→个人信息录入→保存→完成
第二步:个人变更登记→增员→输入单位名称→确定增员单位→查询→点击>移动到右侧列表→选择个人缴费原因→增员→打印表八→完成
第三步:信息报盘→选择单位名称→查询→需报盘的信息→报盘→设置存盘路径→保存→完成
第四步:报表打印→个人汇总信息→输入单位社保号码→查询→打印→完成

附:生育险报销
报销范围:产前检查费用报销、生育津贴
(一)产前检查费用报销

报销时间:自小孩出生日起3个月内

产假天数:共计90天(其中产前15天,产后75天),剖腹产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增加一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是由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组。生育津贴视同生育工资,因生育津贴到帐时间比较晚。生育期间的工资先由企业支付,待生育津贴到帐后从津贴中扣除。生育津贴参与核定的缴基数。

报销额度:生育前至生育后的检查费共支付1400元(职工超出的药费和医疗费(含自费和营养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支付方法:费用结算完后,由社保中心财务支付到单位,由单位发给员工本人

员工提供单据:
1.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复印件(街道发)
2.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
3.医学诊断书原件(员工本人留一份复印件)
4.结婚证复印件
5.所有产前检查原始收费凭证原件
6、蓝本手册复印件

报销流程
填写《生育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票据按照日起前后顺序粘贴在审批表后。
(二)生育津贴支付:

报销时间:自小孩出生日起一年内

支付方法:费用结算完后,由社保中心财务支付到单位,由单位发给员工本人

员工提供单据:
1.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2.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
3.医学诊断书复印件
4.结婚证复印件

计算方法:当月的缴费工资基数/30χ90(正常的产假天数)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晚育奖励假津贴

生育总天数=产假天数+晚育奖励假天数

享受晚育奖励津贴标准: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

享受晚育奖励津贴天数:30天
晚育奖励假男、女方可自行选择

报销流程

人员类别

表格名称

对应表格

备注

享受生育津贴人员

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

生表一

需要夫妻本人签字、双方单位盖章

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

生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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