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万寿路分中心社保办理指南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
适用人群:
公司正式员工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办公时间、地点
办公时间:周一—周五8:30—17:00
办公地点:万寿路分中心
Ø
缴费比例
保险类别 |
单位缴费 |
个人缴费 |
最低基数 |
企业缴费基数 |
养老 |
20% |
8% |
1203 |
工资低于1203的按照1203缴纳,工资高于1203按照基本工资缴纳 |
失业 |
0.15% |
0.5% |
1203 |
同上 |
工伤 |
0.4% |
0% |
1203 |
同上 |
生育 |
0.8% |
0% |
如养老基数高于医疗基数则按医疗基数缴纳,反之按医疗基数缴纳 |
如养老基数高于医疗基数则按医疗基数缴纳,反之按医疗基数缴纳 |
医疗 |
10% |
2%+3 |
1805 |
工资低于1805的按照1805缴纳,工资高于1805按照基本工资缴纳 |
办理手续
1、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增减、变更
办理时间:应在每月5-23日之间办理完成(节假日不顺延)
填写月报:北京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月报表(表七)
人员类别 |
表格名称 |
对应表格 |
备注 |
新参统 |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
表二 |
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外阜人员还应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
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 |
表十一 | ||
在本市范围内参统过 |
《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原件 |
表十一 |
无 |
减少 |
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较少表 |
表十二 |
无 |
养老、工伤、失业、生育补缴
办理时间:应在每月1-13日之间办理完成(节假日不顺延)
人员类别 |
表格名称 |
对应表格 |
备注 |
需要补缴的人员 |
补缴说明 |
|
应携带:工资证明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 |
表四 | ||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 |
表五 |
无 |
单位信息、个人信息变更
变更类别 |
表格名称 |
对应表格 |
备注 |
单位信息变更 |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变更表 |
表一-1 |
|
个人信息变更 |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变更表 |
表二-1 |
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外地农民工还需另提供户口簿首页复印件) |
2、医疗增减、变更
办理时间:应在每月5-23日之间办理完成(节假日不顺延)
填写月报:无
人员类别 |
表格名称 |
对应表格 |
备注 |
新参统 |
增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 |
表三 |
需提供:1张1寸彩色照片(1张贴在标三上、1张贴在蓝本手册) |
人员增加表 |
表八 | ||
蓝本手册 |
无 |
蓝本手册为社保中心提供,本人1寸彩色照片1张贴在蓝本手册左上角,并加盖钢印 | |
医保存折 |
无 |
25日至月底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存折 | |
在本市范围内参统过 |
《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原件 |
表十一 |
无 |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核定表 |
表七 |
缴费年度没有核定基数人员低于1805需按照1805填写,高于1805需要报部门经理核实 | |
减少 |
人员减少表 |
表九 |
无 |
单位信息、个人信息变更
变更类别 |
表格名称 |
对应表格 |
备注 |
单位信息变更 |
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 |
表四 |
|
个人信息变更 |
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变更登记表 |
表六 |
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报盘 |
16家A级医院(参保人员可持《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直接就医):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人民医院、北医三院、中日医院、宣武医院、友谊医院、协和医院、积水潭医院、广安门中医医院、北京中医医院、健宫医院、良乡医院、朝阳医院、首钢医院、大兴人民医院
采集软件2.2.2版本的使用
增员的手续办理:
第一步:基本信息管理→个人信息录入→保存→完成
第二步:个人变更登记→增员→输入单位名称→确定增员单位→查询→点击>移动到右侧列表→选择个人缴费原因→增员→打印表八→完成
第三步:信息报盘→选择单位名称→查询→需报盘的信息→报盘→设置存盘路径→保存→完成
第四步:报表打印→个人汇总信息→输入单位社保号码→查询→打印→完成
附:生育险报销
报销范围:产前检查费用报销、生育津贴
(一)产前检查费用报销
报销时间:自小孩出生日起3个月内
产假天数:共计90天(其中产前15天,产后75天),剖腹产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增加一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是由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组。生育津贴视同生育工资,因生育津贴到帐时间比较晚。生育期间的工资先由企业支付,待生育津贴到帐后从津贴中扣除。生育津贴参与核定的缴基数。
报销额度:生育前至生育后的检查费共支付1400元(职工超出的药费和医疗费(含自费和营养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支付方法:费用结算完后,由社保中心财务支付到单位,由单位发给员工本人
员工提供单据:
1.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复印件(街道发)
2.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
3.医学诊断书原件(员工本人留一份复印件)
4.结婚证复印件
5.所有产前检查原始收费凭证原件
6、蓝本手册复印件
报销流程
填写《生育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票据按照日起前后顺序粘贴在审批表后。
(二)生育津贴支付:
报销时间:自小孩出生日起一年内
支付方法:费用结算完后,由社保中心财务支付到单位,由单位发给员工本人
员工提供单据:
1.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2.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
3.医学诊断书复印件
4.结婚证复印件
计算方法:当月的缴费工资基数/30χ90(正常的产假天数)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晚育奖励假津贴
生育总天数=产假天数+晚育奖励假天数
享受晚育奖励津贴标准: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
享受晚育奖励津贴天数:30天
晚育奖励假男、女方可自行选择
报销流程
人员类别 |
表格名称 |
对应表格 |
备注 |
享受生育津贴人员 |
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 |
生表一 |
需要夫妻本人签字、双方单位盖章 |
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 |
生表二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