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停车卡办理须知、使用说明、充值缴费说明及注意事项
导语 随着北京市车辆数量的上升,北京市的停车费收费标准也在升高。那么北京市停车位收费标准是什么样呢?今天本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北京市停车卡办理须知,北京市停车卡使用说明,北京市停车卡充值缴费说明以及北京市停车卡充值网点,过来看看吧!
北京市路侧停车电子收费管理员卡使用规定
一、总则
管理员卡是停车管理员专用的具有签到签退、储值,及代停车人刷卡支付等功能的非接触式IC卡。管理员卡由北京市停车管理中心发行和提供相关服务。朝阳区、东城区和西城区电子收费工作推广期,停车人采用现金方式交费,停车管理员使用管理员卡(预存一定金额)代刷,完成电子交易和和资金上缴。
二、管理员卡的申办
(一)停车企业为其停车管理员在停车管理中心授权的发卡/充值点统一申办。每名收费管理员应至少持有1张管理员卡,并预存一定金额。
(二)申办时需登记相关领用信息(停车管理员上岗证或身份证信息),并交纳押金(每张卡押金费20元)和预存金额(首次预存金额不低于2000元)。
三、管理员卡的充值
(一)在停车管理中心授权的发卡/充值点充值,也可通过首信易支付网站进行网上充值。完成网上充值的管理员卡须到任意一台POS机上进行充值确认后方可使用。停车管理中心可根据需要不定期的到区县停车管理部门或停车企业办公地点提供上门充值服务。
(二)首次充值金额不低于2000元,再次充值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元,且为10元的整倍数,充值后卡内总余额不得超过5000元。
(三)充值完成后由停车管理中心提供充值凭条。
四、管理员卡的使用
(一)管理员每日上岗应使用管理员卡进行签到、签退。
(二)停车人使用现金交纳停车费时,管理员应使用管理员卡代刷,实现电子交易和现金上缴。
(三)管理员卡专人专用。
五、管理员卡的挂失与解挂
(一)管理员卡丢失可通过呼叫中心办理口头挂失。
(二)口头挂失需提供持卡人姓名及办卡时登记的管理员上岗证或身份证信息,工作人员核对不一致的,拒绝口头挂失申请。
(三)口头挂失后的72小时内应持身份证件和停车企业证明(加盖公章)至停车管理中心指定网点办理正式挂失,否则将自动解挂。
(四)正式挂失48小时后挂失生效。自挂失起48小时以内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48小时以后产生的损失由停车管理中心承担,丢卡押金不退。未挂失的卡,全部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五)挂失后若该管理员卡被寻回,申请人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至服务网点办理解挂服务,已办理补卡的不能办理解挂。
六、管理员卡的补换卡与退卡
(一)办理补换卡及退卡业务在停车管理中心指定网点办理。
(二)退卡时回收卡片,退还押金及卡内余额。
(三)卡片丢失的挂失后可办理补卡,需重新缴纳押金20元。
(四)好卡不能换卡;坏卡换卡时,持卡人须先到指定网点提出申请,并交还卡片,7个工作日后凭收卡凭证到同一地点办理退换业务,坏卡的余额全部转移到新卡中,具体金额以系统后台卡帐户余额为准。
(五)人为损坏的卡片办理退换时,原旧卡押金不退,重新收取新卡押金20元。
七、管理员卡的账户余额查询及交易明细查询
停车管理员若对停车管理员卡的交易或余额有异议,可通过所属停车企业向停车管理中心提出查询账户余额及交易明细的申请,停车管理中心将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交易明细清单及账户余额。
》》北京市停车场范围划分及部分停车场收费标准一览表(2014年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