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证服务收费标准(2014年更新)

导语 对于公证服务的需求在近年来迅速增大,为此北京市发改委对于公证服务收费也进行了相应的规定。那么北京市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是多少呢?今天本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北京市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公证证明事项

收费标准

文件依据

一、证明法律行为

(一)证明合同、协议

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

标的额

(1)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2)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

(3)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

(4)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

(5)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

(6)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

(7)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京价(收)字[1999]

第039号

2、证明其它经济合同

标的额

(1)20,000以下的,收取比例为1%;

(2)20,001元至50,000元部分,收取0.8%;

(3)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取0.6%;

(4)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0.5%;

(5)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4%;

(6)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3%;

(7)2,000,001元至3,000,000元部分,收取0.2%;

(8)3,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0.1%;

(9)4,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3、证明民事协议

(1)非财产性民事协议

如:赡养协议、扶养协议、变更扶养权协议、寄养协议、监护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等

每件收费200元

(2)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协议

如:家庭财产分割协议、遗产分割协议、民间借贷或还款协议、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

每件收费400元

(二)证明收养关系

1、生父母共同送养的

2、生父母单方送养的

3、其他监护人送养的

4、事实收养

每件收费500元

每件收费800元

每件收费1000元

每件收费1000元

(三)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

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京发改[2013]2067号

公证证明事项

收费标准

文件依据

二、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一)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等

每件收费80元

(二)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

每件收费500元

(三)证明不可抗力事件

每件收费400元

(四)办理证据保全

1、证人证言及书证保全

每件收费200元

京价(收)字[1999]第039号

2、声像资料、电脑软件保全

每件收费800元

3、对物的保全

(1)不动产保全

每件收费1000元

(2)其他物证保全

每件收费400元

4、侵权行为和事实证据保全

每件收费1000元

(五)制作票据拒绝证书

每件收费400元

三、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一)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文书

每件收费500元

京价(收)字[1999]第039号

(二)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1、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会议决议或其他法律文书

每件收费500元

京价(收)字[1999]第039号

2、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如:文书的副本、节本、译本、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及法律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属实等

每件收费80元

京价(收)字[1999]第039号

四、提存公证

按标的额的0.3%收取,最低收取100元。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收。

京价(收)字[1999]第039号

五、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按债务总额的0.3%收取

京价(收)字[1999]第039号

六、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嘱,清点、保管遗产,确认遗嘱的效力

1、遗嘱公证

2、保管遗嘱

3、清点遗产

4、保管遗产

5、确认遗嘱效力

每件收费400元

10元/件/月

按第七项标准收费

协商收费

每件收费500元

京价(收)字[1999]第039号

七、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

1、公民个人

2、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每件收费450元

每件收费2500元

京价(收)字[1999]第039号

公证证明事项

收费标准

文件依据

八、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终止

1、公证监督类

(1)拍卖

(2)招、投标

(3)评奖、开奖类公证

(4)商品抽样检测

(5)其它

每件收费2500元

每件收费2500元

每件收费2500元

每件收费900元

每件收费1800元

京价(收)字[1999]第039号

2、声明书、委托书等公民个人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每件收费200元

九、保管文书,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认证事务,代拟和修改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

1、保管文书

2、公证抵押登记

3、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代办费

4、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认证代办费

5、代拟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

(1)民事类

(2)经济类

10元/件/月

每件收费400元

每件收费400元

每件收费100元

每件收费100-180元

每件收费500-900元

京价(收)字[1999]第039号

6、修改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

(1)民事类

(2)经济类

每件收费50-100元

每件收费200-500元

7、解答法律咨询

50元/小时(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

十、依法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1、证明行政性合同、协议

如:计划生育协议、宅基地使用协议等

每件收费30元

京价(收)字[1999]第039号

2、译文代办费

每件收费20元

3、公证书副本

(1)无译文的副本

(2)有译文的副本

10元/份

20元/份

4、公证卷宗查档

50元/卷/次

5、常年公证法律顾问

由公证处与申请人签订协议,协商收费。

6、对大宗、复杂的法律事务提供综合性公证法律服务

协商收费

7、出具法律意见书

协商收费

十一、依《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应由申请人支付的鉴定费、评估费、差旅费、调查费等,应由申请人支付。

采取实报实销或定额包干的方式,具体方式由公证处与申请人协商并签订协议。

京价(收)字[1999]第039号

十二、已受理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的,应收取手续费。

未经审查的,每件收取10元;已经审查的,按照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的50%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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