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京人社农合发[2017]250号)文件第九条规定:未满一周岁的新生儿自取得户籍之日起90日内,由亲属持本人户口簿、出生证明等材料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2026北京新生儿医保参保条件+材料清单
(一)北京市户籍的新生儿
提交材料:新生儿户口簿、出生证明。
(二)外埠户籍的新生儿
1.父母一方有本市户籍(驻京办户口、学生集体户口等除外)的外埠户籍儿童。
提交材料:新生儿户口簿、出生证明、父(母)的北京市户口簿及其他相关材料。
2.持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的随往子女;
提交材料:新生儿户口簿、出生证明、登记有该子女信息的父(母)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3.北京地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子女
提交材料:提交新生儿户口簿、出生证明、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开具的进站函。
注意:父母取得《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后出生的新生儿,按规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父母取得《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前出生的新生儿,按规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自参保缴费当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注意:对于不符合在京参保条件的外埠户籍新生儿,家长应尽快联系户籍地医保部门办理参保手续,以免影响新生儿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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