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按月领取北京市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员,包括机关事业、城乡居民、企业单位离退休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和领取工伤津贴、护理费、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都需要进行资格认证。
北京社保待遇资格认证要求是什么样的?
开展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是国际通行做法,最主要的作用是防止养老金被冒领,保障社保基金安全。
按月领取北京市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员,包括机关事业、城乡居民、企业单位离退休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和领取工伤津贴、护理费、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都需要进行资格认证。
超期未认证有何影响?
认证有效期从每次认证时间向后推算12个自然月,在12个自然月内还可以多次认证,两次认证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一年(按月计算)。认证时间可以个性化选择,领取待遇人员可以在认证有效期内选择一个方便记忆的时间认证,如生日、纪念日等,以后每年早于这个月认证即可。
如果未能在资格认证有效期期满前完成认证,暂时会影响次月的待遇领取。不过也不必着急,及时完成认证,社保经办机构将会及时恢复待遇发放,并补发期间暂停的待遇。
如何办理认证?
通过与医保、民政等部门开展数据共享,实现信息比对认证,目前约80%的领取待遇人员无需操作即可实现“静默认证”。未获取数据信息的待遇领取人员,社保经办机构在认证有效期期满前的3个月内,会通过用人单位、便民服务中心通知本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线上或线下渠道完成资格认证。所以,要不要自己去认证,等通知就行啦!如果不放心,可以登录“京通”小程序查询一下是否已经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