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对象、停发情况及追回范围误领流程
导语 市民政局最近对《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停发、追回管理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连续6个月无法与老人及其家属联系,将暂停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误领、冒领的将被追回补贴。
》》《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停发、追回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内容
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具有本市户籍的、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通过北京通—养老助残卡享受的政策性津贴。
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停发情况:老年人去世、户籍迁出或存在其他不符合领取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条件的,于出现上述情况的第二月停发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暂停发放情况:街道(乡镇)连续六个月无法与已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的老年人及其近亲属取得联系,无法确认老年人生存状态的。
追回范围:误领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或以虚报、隐瞒、伪造证件等非法手段冒领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追回对象(追回行政决定相对人):误领、冒领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的北京通—养老助残卡实际持有人,包括但不限于老年人近亲属、其他共同居住人员,或代老年人持卡的福利机构。
停发、追回流程:
1.老年人已去世或户籍迁出等原因不再符合继续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条件,而实际持卡人还继续领取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的,街道(乡镇)组织核实。
2.区民政局、老龄办作出停发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的决定。
3.区民政局、老龄办送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退还通知书》。
4.对以虚报、隐瞒、伪造证件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情况的;或者经主管部门通知,仍拒不退还误领部分补贴的,区民政局、老龄办开展调查收集证据,送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责令退回决定书》。
5.催告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
6.如拒不履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在工作过程中,发现追回对象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