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申请程序与所需材料
导语 工伤员工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办理的程序有哪些?需要准备的材料又有哪些?本文为您详细呈现,敬请关注!
工伤认定申报需要的材料:
(1)领取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1式4份);
(2)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工资报酬领取证明即工资条复印件或工友书面证明等);
(3)抢救医院初次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
(4)身份证复印件;
(5)交通事故或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责任裁定书和相关处理证明。下落不明的,提交司法部门裁定书;
(6)复转军人旧伤复发的,须有本人革命伤残军人证;
(7)见义勇为的,提交民政部门证明材料;
(8)单位事故报告、证人证明材料、证人身份证及证人劳动关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其他;
(10)用人单位作为申请人申请工伤认定的,需提供单位委托办理工伤认定相关事宜委托书或介绍信。
(11)将资料全部准备其全后,需填写一份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
备注:
工伤事故发生后,一般机构健全一些的单位会有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如安全科等)来负责处理。确定申报工伤的,应及时填写各种表格,报社保局保险科审批。
以上11项材料中第5、6、7项为特定事件下才有的,一般可以不需要。
注意:医院诊断证明非常重要,无论是在认定、鉴定、报销等等时候都有重要作用。
社保局保险科经审核认定工伤后,会发《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和《工伤证》(一般在5-10个工作日内通知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