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办理流程

导语 从2012年起,外地来京育龄妇女也可以上生育险了,真是个好消息!但要享受这个待遇,必须先办好《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具体怎么来办请看下面的文章内容。

办理说明:夫妻双方都是外地户籍才需要办理这个,一方是北京的,直接办《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即可。

办理依据: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经人社医发〔2012〕176号)

提交材料:

1、国家人口计生委统一印制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如何办理?)

2、本人社保卡(未发放社保卡可持《医疗保险手册》或领卡证明);

3、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证明须一年内有效);

4、夫妻双方单位开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证明须一年内有效);

5、夫妻双方身份证;

6、夫妻双方结婚证;

7、在本辖区居住的证明(暂住证);如果本人居住在外省市,工作注册地在在本辖区要出具工作注册地在本辖区的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地点:

参保职工在本市的居住地或本人单位在本市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办理时限:

提交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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