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五保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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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办理:
五保户申请五保户供养五保户待遇
办理条件

所谓五保,主要包括以下几项: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孤儿为保教)。

下列人员可以提出五保户供养申请:

1、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

2、无劳动能力的;

3、无生活来源的。法定扶养义务人,是指依照婚姻法规定负有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人。

办理材料

申请表:《五保户申请登记表》

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

个人情况:个人情况村级证明

办理流程

1、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

2、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后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3、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4、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办理地点

东城区民政局

地址:东四十三条53号

电话:64021626

北京市民政局地址和电话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办理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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