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北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年满18周岁(单身家庭申请人需年满30周岁);
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及资产符合政府规定标准。
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3份
户口簿:
原件+复印件3份
收入证明:
家庭收入证明(单位或居委会出具);
现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
现居住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承租证明(核对原件,交复印件);无房户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出具证明
婚姻证明:
已婚家庭成员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
核定表:
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表》(须提供原件)
其他材料:
1、优抚家庭须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优抚证明;
2、重残家庭须提供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
3、有患大病成员家庭须提供医疗卫生部门出具的大病诊断书;
4、个体工商户需提交《营业执照》和上年度缴税凭证;
5、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险房屋鉴定书;
6、原住房被拆迁家庭须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1. 1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227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24万元及以下;
2. 2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363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27万元及以下;
3. 3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453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36万元及以下;
4. 4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在529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45万元及以下;
5. 5人及以上家庭成员,年收入在600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0㎡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48万元及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