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新系统单位人员缴费退费申请操作流程

导语 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新系统已经上线啦!新系统整合出“单位人员缴费退费申请”这一新模块,单位人员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业务,在这里就能办。

  办理路径

  1.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在首页“热点服务”模块,点击“社保网上服务”,进入“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新平台网址:https://fuwu.rsj.beijing.gov.cn/zhrs/yltc/

  2.点击“缴费管理”进入“单位人员缴费退费申请”进行申报。

  提示:您也可到经办社会保险业务的机构现场办理该业务。

  步骤详解

  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后,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后,点击“缴费管理”。

  2.进入“单位人员缴费退费申请”。

  3.进入申报页面,输入“查询信息”,点击“查询”,查询可退费信息。

  4.选择需要退费的月份→选择退费原因→核对退费银行信息→上传附件→点击提交。

  5.点击“提交”后,显示退费预览信息。

  在退费预览页面,如果存在不能退费的情况,点击“不能退费情况”,查看不能退费情况。

  在不能退费页面,可点击“导出”,导出失败信息。

  6.确认信息无误,点击“确认提交”。

  温馨提示

  退费情况包括:社保核定的缴费,因违规代缴、劳动合同变动单位未及时减员、服刑期间违规缴费等情形产生实际缴费的。

  单位发起缴费退费申请时,需先选择退费月份、退费原因,仔细核对退费银行信息并上传附件,确认信息无误后,方可提交退费申请。上传附件内容包括:

  不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法律文书或离职证明(非必要);

  个人申请(非必要);其他材料(非必要);

  国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或毕业证明(非必要);

  国外的单位情况说明、个人申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院录取材料、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出入境记录(非必要);

  行政工资介绍信或组织人事部门证明(非必要);

  退休材料(非必要);退费期间的单位报税截图(非必要);

  退费申请表(非必要)。

  退费业务不推送给医疗系统,需要按医疗途径另行申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北京本地宝】,关注后回复【社保】可获2023年度北京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参保办理(余额/缴费记录查询)入口、办理社保流程、缴费标准/社保机构电话(24小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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