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新系统怎么增员减员?操作流程图解

导语 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新系统已经上线啦!新系统设置“社会保险、就业、劳动用工备案统一登记”这一新模块,社会保险增员、减员等业务在这里就能办。

  具体该怎样操作,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办理路径

  1.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在首页“热点服务”模块,点击“社保网上服务”,进入“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新平台网址:https://fuwu.rsj.beijing.gov.cn/zhrs/yltc/

  2.点击“在职职工管理”进入“社会保险、就业、劳动用工备案统一登记”。

  3.办理增员分两种情况——

  ☞办理单个员工增员:点击“零星新增”,进入单位新增劳动合同信息页面,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员工个人的申报信息并提交。

  ☞办理批量增员:点击“批量导入”,进入劳动合同批量申报页面,即可进行批量增员。

  4.办理减员分两种情况——

  ☞办理单个员工减员:点击“劳动合同人员参保登记列表”,找到对应员工,点击“终止”,填入解除劳动关系日期、解除劳动关系原因并提交。

  ☞办理批量减员:点击“批量导入”,进入劳动合同批量申报页面,可进行批量减员。

  提示:您也可到经办社会保险业务的机构现场办理该业务。

  步骤详解

  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后,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单个员工增员

  1.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后,点击“在职职工管理”。

  2.进入“社会保险、就业、劳动用工备案统一登记”,点击“劳动合同人员参保登记列表”。

  3.输入员工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点击“获取共享信息”即可获取个人相关信息,节省基本信息填报过程。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员工个人的申报信息。

  4.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将信息提交系统。

  温馨提示

  如果未获取共享信息,则需手动输入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应身份证明材料,提交后等待审批。

  如果证件类型为港澳台、外国人相关证件,则会提示“未查询到该人信息,是否进行登记”,点击“确定”,跳转到港澳台、外国人参保登记,在此界面进行信息填写,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信息即提交到系统。

  如果新增人员为兼职人员,请参照上述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员工类型选择为兼职人员。

  二、批量增员

  1.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后,点击“在职职工管理”。

  2.进入“社会保险、就业、劳动用工备案统一登记”后,选择“批量导入”,进入劳动合同批量申报页面,可进行批量增员。点击“模板下载”,可下载社会保险、就业、劳动用工备案统一登记模板。

  3.按照模板填写登记信息后,点击“上传申报信息”,页面显示上传成功和失败信息列表。确认信息无误,点击“提交”,将申报信息提交到系统。

  三、单个员工减员

  1.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后,点击“在职职工管理”。

  2.进入“社会保险、就业、劳动用工备案统一登记”后,选择“劳动合同人员参保登记列表”。

  3.输入社会保障号或按照人员分类查询找到对应员工,点击“终止”。

  4.输入解除劳动关系日期、解除劳动关系原因,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

  四、批量减员

  1.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后,点击“在职职工管理”。

  2.进入“社会保险、就业、劳动用工备案统一登记”后,选择“劳动合同人员参保登记列表”。点击“批量导入”,进入劳动合同批量申报页面,可进行批量减员。

  3.点击“模板下载”进行批量减员模板下载。按照模板填写信息后,点击“上传申报信息”,页面显示上传成功信息列表和失败列表。

  4.确认信息无误,点击“提交”。

  温馨提示

  需特别注意的是,解除劳动关系当月也需要为该职工缴纳社保,因此解除劳动关系日期为当月的,需先生成该职工当月的缴费,解除劳动关系日期为上月及之前则可以直接办理减员。如当月误增未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当月停止缴费原因应选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最后需要提醒大家,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办理人员社保增减成功后,医疗和生育险种会自动同步人员增减信息,无需到医保部门再次申报。若到医保部门办理人员医保增减成功后,增减信息不会同步到养老、失业和工伤险种,需到人社部门再次申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北京本地宝】,关注后回复【社保】可获2023年度北京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参保办理(余额/缴费记录查询)入口、办理社保流程、缴费标准/社保机构电话(24小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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