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已开具公租房保租房发票还能按发票金额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吗

导语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租房提取业务的通知》,积极推动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申请提取前应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

  已经开具公租房/保租房租房发票,政策发布后还能按照发票金额一次性提取吗?

  2023年6月5日前已开具公租房或保租房的租房发票的,可以到柜台按照实际发票总金额办理提取一次。

  2023年6月5日(含)之后,申请人租住公租房或保租房申请提取时,只需提供租赁合同备案编号,以月租金为限额按月提取,无需提供租房发票。

  北京公租房/保租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调整:

  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或经市保租房建设部门认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在“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可按照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缴存额限制

  租赁合同备案入口: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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