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缓缴期间能提取吗?

导语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企纾困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2〕30号),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申请在2023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其缴存职工正常申请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受疫情影响办理缓缴的单位,其职工还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答:可以,单位缓缴后,不影响其职工新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

  ➤缓缴单位的职工如已办理约定提取,其支付会受影响吗?

  如职工已办理约定提取,单位缓缴后,其约定提取可能会因为账户余额不足而无法支付。若单位缓缴期间较长,职工的约定提取连续三次划款失败的,其约定自动终止。待单位为职工完成汇缴或补缴住房公积金后,职工可登录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已申请提取事项管理】,点击提取事项右侧的【约定提取管理】,将“公积金的约定提取信息”栏目下的“当前状态”改为“启用”后点击【提交】,该约定提取恢复正常。

  若职工的约定提取未终止,待单位为职工完成汇缴或补缴住房公积金后,其约定提取自动按约定日期和周期进行支付。

  单位应及时告知缓缴后职工的约定提取可能会受影响的相关事宜。

  》》北京单位申请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及缓缴操作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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