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被开除公务员档案怎么接收?

导语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和要求,紧密围绕本市工作大局和重点任务,持续深化档案公共管理服务改革创新,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人才资源有效配置和顺畅有序流动。

  关于“被开除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档案接收服务”流程制定情况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服务事项名称:被开除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档案接收服务

  服务对象:本市党政机关(含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被开除公务员,被开除的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和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经办机构:区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经办流程图:

  二、办理方式和提交材料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区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持下列材料办理档案移交:

  (一)开除决定(或批复)等处分决定材料

  (二)人事档案材料清单

  (三)档案转递通知单

  (四)被开除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档案移交通知单

  注:上述材料均归入本人档案

  三、数据使用情况

  大数据使用情况:北京市户籍人员登记信息查询接口

  电子证照使用情况:无

  四、告知工作

  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告知方式及告知时间:现场告知

  其他需要服务对象操作或者知晓的事项:无

  》》北京关于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管理服务工作通知(政策解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北京本地宝】,关注后回复【档案】可获取北京流动人员档案转移(查询)入口指南/流程、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查询、流动人员档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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