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货车通行规定(禁限行措施)

导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同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北京货车通行政策是什么?

  本市日常对载货汽车分时段、分区域采取交通管理措施,主要禁限措施如下:

  1.五环路(不含)以内道路,6时至23时禁止载货汽车通行。五环路主路,6时至23时,禁止核定载质量8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2.六环路(含)以内道路,6时至24时禁止外省、区、市核发号牌载货汽车通行。

  3.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禁止本市及外埠所有国三及以下排放柴油载货汽车通行。各区发布的禁限交通管理措施从其规定,具体道路禁限措施还应遵守路面禁令标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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