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导语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中规定年满16周岁,不属于职工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
2014年2月21日,《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首次参保办理方式
1、首次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城乡居民养老服务专区”、“北京人社”APP线上服务自助办理,
2、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就近到本市行政区域内任一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注意:已经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无须再次办理参保登记,直接缴纳相关费用即可。
➤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材料
城乡居民应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也可直接到户籍地乡镇(街道)事务所或县级社保机构】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应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已办理了社会保障卡的,需提供复印件。
➤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注意事项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由参保人员填写,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居)委会经办人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2)制度实施时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国家规定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填写此表时,选择“个人不缴费”。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三份,参保人员、乡镇(街道)事务所和县级社保机构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