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北京单位什么时候办公积金跨年清册核定

导语 2021北京单位应在完成公积金汇缴后于7月31日前完成跨年清册核定,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单位什么时候办理跨年清册核定?

  为保证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缴存,缴存单位应在完成6月公积金汇缴后、7月31日前(托收缴款的单位应在7月托收日前)完成跨年清册核定工作。缓缴状态的单位也应办理

  ➤什么是年度缴费基数申报?

  “年度缴费基数申报”也称“跨年清册核定”,是指在新的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单位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重新调整职工的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并在规定时限向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申报。

  》》推荐阅读:

  2021北京住房公积金年度是什么?

  北京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是什么?

  北京公积金业务办理网点查询(详细地址电话)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北京公积金缴存基数最新消息(上下限/比例)、公积金网上办理入口、公积金查询/提取/贷款/缴存。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