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怎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导语 北京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应先到社保中心进行登记方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北京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要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需要做什么准备工作?

  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并取得工伤证后,应先到社保中心(南区)、分中心或街镇社保所办理"工伤信息登记”业务,办理后,工伤职工方可到医保中心报销工伤医疗费用。

  对经鉴定达到1至10级的伤残职工,进行登记后,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应工伤保险待遇的核准与支付手续。

  ➤2021北京工伤保险调整标准

  (一)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的调整,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440元,二级伤残405元,三级伤残370元,四级伤残335元

  (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每人每月增加200元

  (三)用人单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级工伤人员,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增加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220元

  》》2021年北京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通告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北京本地宝】,关注后回复【工伤】获北京工伤保险缴费申报入口/相关最新消息、工伤保险计发基数/生活护理费标准、工伤待遇标准/几号发放。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