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怎么办?

导语 北京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怎么办?

  答: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

  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含延长缴费),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未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2021年北京定额调整基本养老金

  每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2021年北京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调整

  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对于不足整年的月数,每月增加0.25元;

  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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