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北京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一览

导语 2021年北京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50元,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调整养老金,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2021北京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一览

  1、每人每月增加50元

  2、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

  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对于不足整年的月数,每月增加0.25元;

  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3、退休人员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在5786元及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月养老金在5786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其中,调整前月养老金在5786元以上的,按绝对额增加20元养老金后(不含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增加的调整金额),低于5841(5786+55)元的,补足到5841元

  4、企业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调整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

  5、企业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按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55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25元。

  6、在按照上述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2020年12月31日(含)前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再按照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

  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

  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

  缴费年限30年及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

  7、企业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按照相关规定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作为每年增发1~3个月生活补助费的基数。其增加部分自本通知执行之月起,一次性全额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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