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乡劳动者领过失业保险金还能再申领吗?
导语 已享受失业保险金或一次性生活补助的人员,未就业的不能直接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2021年5月1日前,按照“城镇职工”和“农民合同制工人”两种方式缴纳过失业保险费,并已享受过其中一种待遇的,5月1日后是否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答:5月1日前,已享受失业保险金或一次性生活补助的人员,未就业的不能直接领取失业保险金,需再次就业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后,与之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符合条件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调整后的标准: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034元;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061元;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088元;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15元;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43元;
(六)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2034元发放。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自2021年8月1日起执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保险】获北京失业保险待遇(失业金)申领/缴费查询入口、怎么领取/多少钱一个月/失业保险转移/发放时间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