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西城区金林嘉苑共有房项目选房公告

导语 金林嘉苑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将于2020年9月20日在北京市丰台区角门北路与马家堡东路交叉路口西北侧北京金源酒店二层进行申购家庭集中选房活动。为方便申购家庭顺利选房,请申购家庭仔细阅读本公告,并按照公告要求做好准备工作,以免由于自身原因影响正常选房。

  2020年北京西城区金林嘉苑共有房项目选房公告

  金林嘉苑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将于2020年9月20日在北京市丰台区角门北路与马家堡东路交叉路口西北侧北京金源酒店二层进行申购家庭集中选房活动。

  本次选房活动将由北京市方圆公证处依法全程公证。为方便申购家庭顺利选房,请申购家庭仔细阅读本公告,并按照公告要求做好准备工作,以免由于自身原因影响正常选房。

  一、房源概述

  1、开发企业:北京隆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 金林嘉苑

  3、项目位置:房山区阎村镇,东至凯旋大街,南至良园二路,西至翠柳南街,北至规划路元武屯路。

  4、预售许可证号:京房售证字(2018)202号。

  5、房源套数:本次配售房源205套,其中约81-89平方米二居61套、约85-89平方米三居48套、约105-110平方米三居室96套。(详见附件4)。

  6、销售均价:项目销售均价26000元/ m²,全装修交房(根据具体楼层、朝向在±5%的范围内调整销售价格)。

  7.共有份额比例:本项目的房屋产权由购房人与政府按份共有,

  其中单套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为75%

  北京市燕房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持有25%份额。

  二、选房工作安排

  (一)选房具体安排

  1.本次选房活动将按照摇号顺序进行选房。开发企业将根据摇号及资格审核结果于2020年9月15日在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开始通知审核通过的家庭参加选房活动。

  请各选房家庭保持电话畅通,如电话未接通,将会发送短信通知,请选房家庭注意查阅。

  2.各选房家庭具体到场时间请参阅《金林嘉苑选房家庭到场时间表》(附件2)。如所有房源选完,开发企业将及时通过“金林嘉苑共有产权住房”微信公众号通知后续待选房家庭,无需到场选房。

  3.选房家庭应按《金林嘉苑选房家庭到场时间表》中通知的时间提前30分钟到场等候。

  选房时,工作人员按摇号顺序号呼叫选房家庭。若选房家庭未到场,视为迟到,由工作人员呼叫下一选房家庭,按照顺序选房。迟到的选房家庭选房顺序轮至其到场之时正在选房的家庭组末尾。每户选房家庭的选房到场时间安排当日有效,选房当日18:00前未到场,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4.每户选房家庭不得超过2人进入选房场地选房。每组选房家庭选房时限不超过3分钟,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选房,后续选房家庭可同时进行选房。

  5.选房当日如有选房家庭选定房屋后放弃该套房屋,此房屋将会在正在选房时段的下个时段放出。

  6.所选房源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换。成功认购家庭不得更名和加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权利,且网签时购房人应与《北京市商品房认购书》保持一致。选房家庭应与开发企业、政府代持机构共同签订三方购房合同。

  (二)选房地点

  选房地点为丰台区金源酒店二层,具体位置及相关提示信息请参阅《金林嘉苑选房场地位置示意图及温馨提示》(详见附件1)。

  三、选房现场须提交材料

  (一)须提交的纸质材料

  申购家庭应携带以下材料到场选房:

  (1)申购家庭提交全部家庭成员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户口簿、有效的北京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2)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成员,还需提供军(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3)港澳台家庭成员还需提交身份证件(香港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4)外籍家庭成员还需提交护照和护照中文译本公证、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婚姻证件为境外的,需提供境外婚姻证件中文译本公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5)集体户口家庭成员(包含申购人)需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购房人及配偶(如已婚)提供的户口本中的婚姻状态应与提交的婚姻证件保持一致。如家庭其他成员身份证件为护照,需提供护照中文译本公证。

  (6)选房必须申购人本人亲自到场,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选房。受托人除上述第(一)条中需携带的资料外另需携带经公证处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夫妻间代为选房不需公证,除上述第(一)条中携带的资料外携带授权委托书(附件3《金林嘉苑夫妻间授权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

  (二)须交纳的购房定金

  完成选房后,选房家庭应同时交纳定金100000元(壹拾万元整)并签订《认购书》。

  选房现场只能刷主申请人名下带有“银联”标记的储蓄卡,且只允许刷一张储蓄卡。

  同时购房人必须携带交纳定金银行卡的“本人卡”证明(银行流水或柜台存取款票根,证明上必须要有购房人姓名、全卡卡号,存折的流水不可以,必须为储蓄卡流水)。为保证顺利付款,储蓄卡中除定金外需多存10元,由此为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现场不收取现金、支票、转账及存折,定金计入购房款。

  如选房家庭未能在选房当日18:30前交纳足额定金,则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四、注意事项

  1.选房家庭购房款计算方式:购房人的购房总价款=房屋建筑面积×销售价格。

  例:如果选房家庭选择了一套建筑面积为80㎡,销售价格为26000元/㎡的房屋,该家庭需要支付的购房款为80㎡×26000元/㎡=2080000元。

  2.申购家庭应服从选房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自觉遵守和维护选房现场秩序。

  3.申购家庭应按选房到场时间提前30分钟到场等候。

  4.每个申购家庭不得超过2人进入选房场地选房。每组申购家庭选房时限不超过3分钟,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选房的,后续申购家庭可同时进行选房,如两组家庭同时选择一套房源的,按照摇号顺序确定房源归属。

  5.选房当日如有选房家庭在选定房屋后放弃该套房屋的,此房屋将会在正在选房时段的下个时段放出。

  6.所选房源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换。成功认购家庭不得更名和加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权利,且网签时购房人应与《北京市商品房认购书》保持一致。购房家庭应与开发企业、政府代持机构共同签订三方购房合同。

  7.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和购房人本人签署的《家庭购房申请表》和《共有产权住房购房承诺书》,对通过隐瞒家庭信息、虚假申报、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开发企业将与其解除购房合同,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禁止其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规定,申请家庭放弃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签订购房合同,视为放弃本次购房资格,累计两次及以上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9. 选房家庭完成所有选房手续后,应在《北京市商品房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内与开发企业签订《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并交纳购房款,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并交纳购房款的,则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10.请申购家庭详细了解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相关政策,具体可查阅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zjw.beijing.gov.cn/)。

  11.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市、区主管部门防疫规定,选房现场所有人员应服从统一指挥,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人员间隔距离不少于1米。选房现场每个申购家庭不得超过2人进入选房场地选房,当您进入现场时,请正确佩戴口罩,(选房现场将准备应急物资、如口罩,消毒酒精等,以备客户之需)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手机“扫码”出示北京健康宝“未见异常”绿码(北京健康宝首次使用时需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并进行人脸识别,请您提前注册)及信息登记工作。凡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或正处于隔离期的人员,开发企业将谢绝您进入。

  12. 申请核验人选房完成后会再次审核选房家庭购房资格,申请核验人须如实申报家庭情况,凡不符合原选房所在组别要求的家庭,不得签约,取消本项目购买资格。

  北京市西城区房屋管理局

  2020年9月14日

  附件:

  附件1:金林嘉苑选房场地位置示意图及温馨提示.docx

  附件2:金林嘉苑选房家庭到场时间表.xlsx

  附件3:金林嘉苑夫妻间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4 :西城配售金林嘉苑剩余房源明细.xls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北京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共有】可获北京共有产权房房申请官网/申购指南、各区房源最新消息、预售合同/现房买卖合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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