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市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设置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说明全文

导语 根据市人大2020年立法工作安排,市城市管理委起草了《北京市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施设置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说明,以下是草案征求意见稿说明全文内容。

  关于《北京市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施设置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为落实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功能定位,进一步加强本市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等三类设施的规范设置管理工作,提升城市公共空间品质,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北京市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施设置管理条例》列入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

  市城市管理委在广泛调研基础上起草了《北京市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施设置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突出“从严管控、减量提质、分区分类、服务发展”的原则,从明确对象范围、强化管理措施、规范标准流程、突出日常管理、加强违规治理等方面加强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的管理,合理利用城市空间资源,营造规范有序、整洁优美的视觉环境,促进营商环境建设。

  《条例(草案)》共七章,包括:

  总则、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牌匾标识设置、

  标语宣传品设置、安全维护与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主要制度内容如下:

  一是进一步明确管理对象范围。

  《条例(草案)》重新明确了户外广告设施定义,将公益户外广告设施以及建筑物内透广告、临街橱窗广告、滚动信息屏等向城市户外公共空间发布广告信息的设施纳入管理范围,为规范管理奠定基础。

  二是优化户外广告设施规划体系。

  《条例(草案)》明确将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作为专项规划,纳入城乡规划体系,确定了以市级专项规划为基础,以街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为重点的规划体系,明确街区规划重在根据街区功能、风貌和地块属性,确定街区内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规则,政府部门根据规划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三是完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措施。

  《条例(草案)》提出了在街区规划已经确定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点位及设置规则基础上,由城市管理部门组织相关政府部门、企业、专家开展设施设置方案综合协调,形成综合协调意见,指导企业规范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确保规划内容有效实施,并通过政府、企业、专家的三方参与,提升设施品质,确保与周围景观环境相协调。

  四是建立牌匾标识分区分类管理制度。

  《条例(草案)》提出实行牌匾标识分区分类管理,属地管理部门可结合区域环境、建筑风格、业态特点等编制区域牌匾标识设置规范,发挥责任规划师、小巷管家的作用,指导商户、企业自主设置牌匾标识。

  五是扩大标语宣传品设置许可范围。

  为引导商业性临时宣传设施依法合规设置,既满足商业经营者的合理需求,促进营商环境建设,又避免无序设置破坏市容环境景观。《条例(草案)》将商业临时宣传设施纳入标语宣传品设置许可范围,明确了相关管理要求。

  六是加大违规设施处罚力度。

  由于户外广告设施具有低投入、高收益,且行政执法成本高、周期长、整改难度大等特点,为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对违法者起到震慑作用,《条例(草案)》确定了对违法设置者进行“按日计罚”、追究利益相关方责任、授权执法机构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等加大处罚力度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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