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市职工生育险补贴是否有变化

导语 2020年北京市职工生育险补贴是否有变化?有变化,2020年5月1日起,北京市将调整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标准。

  2020年北京市职工生育险补贴是否有变化

  答 :有变化,2020年5月1日起北京市调整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标准。

  此次主要调整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包括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和计划生育手术等项目。

  产前检查支付标准由原来的每人1400元提高到3000元;

  住院分娩顺产支付标准由3000元提高到5000元

  剖宫产支付标准由4400元提高到5800元;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支付标准调整25项,如门诊人工流产手术项目支付标准由270元提高到770元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什么呢?

  在我国职工生育保险主要包括

  (一)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计算公式为: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天)×假期天数。其中,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二)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生育保险费用需要本人缴纳么

  答:不需要,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北京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企业按照职工缴费基数的0.80%缴纳生育保险费

  此次调整不增加单位和个人缴费负担,单位生育保险继续按照0.8%费率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统一征缴,个人仍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推荐阅读:

  关于调整北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图读懂 北京市提高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标准

  2020年5月1日起北京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标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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