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区关于兑现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工作的通知

导语 2018年10月22日,平谷区人社局发布《关于兑现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工作的通知》,以下是通知原文。

关于兑现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部、委、办、局、中心:

  按照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调整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和工资待遇政策的通知》(京平人社发〔2010〕85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区兑现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人员范围

  申请安家补贴人员范围为2004年8月至2013年12月引进人才中符合补贴条件尚未享受安家补贴的人员。其中,2009年1月1日以后引进的人才,本科学历的不再给予安家补贴;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在我区工作满5年,并在平谷定居的,仍可享受政府安家补贴。

  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兑现安家补贴工作分申请、审核、兑现三个阶段进行。

  (一)申报(2018年11月1日至11月9日)。申请人须如实填写《平谷区引进人才安家补贴申请表》相关信息,并提供所需材料,由单位进行审查、核实,并提出意见加盖公章,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核。上报材料包括《平谷区引进人才安家补贴申请表》及以下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加盖公章的个人履历表;

  5、申请人结(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者不需提供);

  6、申请人本区房屋产权证(产权证未办理的提供正式购房发票及售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并已入住该房;

  7、北京农村商业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复印件(注明本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二)审核(2018年11月12日至12月14日)。区人力社保局接到申请后,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凡符合条件的,给予审核并兑现安家补贴;暂不符合条件的,待符合条件后重新履行申报手续。

  (三)兑现(2019年1月)。区人力社保局财务部门将安家补贴款一次性汇入北京农村商业银行申请人个人结算账户。在支付阶段如申请人未收到拨付款,请及时与区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市场科联系,确保安家补贴款及时到位。

  三、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抓紧进行通知,认真履行申报程序,严格政策规定,禁止弄虚作假,确保引进人才安家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联系部门:区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市场科

  联 系 人:郭文静

  联系电话:89984988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人才补贴】可获取通知原文、《平谷区引进人才安家补贴申请表》以及样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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