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提取资料及办理地点电话

导语 北京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准备哪些资料?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

北京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50号令)

2. 《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64号)

3.《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

4.《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落实〈住建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发【2015】29号)

5.《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发【2014】14号)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

二、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及支付上述两种住房首付款

三、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公有住房、集资合作建房

四、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危改、拆迁、征收回迁房

五、使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含住房公积金与商业银行的组合贷款)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六、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

七、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及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

八、同一住房非首次提取

九、租房提取

十、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大修、翻建、自建自住住房

十一、职工退休销户提取

十二、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

十三、特殊事项销户提取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一)、(五)、(六)、(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要件清单
NO1

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

申请条件

职工本人因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

新建商品住房的期房和现房;

自住型商品住房;

共有产权住房的期房和现房;

存量商品住房(也称二手房)用于自住;

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办理材料

NO2

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及支付上述两种住房首付款

申请条件

职工本人购买政府组织建设的政策性住房,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和经中心审批发布通知的项目为准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也称两限房)。

1、已签订购房合同的

提供网签合同编号和密码;

如无法提供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号或不动产权证号、提供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2、未签订购房合同的

可一次性申请提取职工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最低应保留人民币10元。

再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按照已签订购房合同的要求办理,并按房价款总额扣除夫妻双方已提取额重新确定提取限额。

办理材料

NO3

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公有住房集资合作建房

申请条件

职工本人因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公有住房(也称房改房)、集资合作建房用于自住的,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涉及全市范围的集资合作建房项目,由售房单位提供项目批复证明和人员明细等材料向所属管理部申请。

办理材料

NO4

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危改、拆迁、征收回迁房

申请条件

职工本人因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危改、拆迁、征收回迁房用于自住的,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办理材料

NO5

使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含住房公积金与商业银行的组合贷款)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条件

职工本人使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含住房公积金与商业银行的组合贷款)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用于自住的,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办理材料

NO6

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

申请条件

职工本人因购买北京行政区域外住房用于自住的,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办理材料

NO7

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及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

申请条件

职工使用过商业银行贷款或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用于自住的,通过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核实无误的,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办理材料

NO8

同一住房非首次提取

申请条件

1.职工因同一套住房曾办理过购房提取,提取金额但未达到房价款总额,再次办理提取47

2.夫妻一方在北京地方缴存公积金,且已办理过提取,其配偶申请提取;

3.办理提取业务,同时办理房屋信息变更(如:房价款、提取限额)。

办理材料

NO9

租房提取

申请条件

职工在北京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的,可以申请办理租房提取。租房提取期限为一年,满一年的,须到管理部或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银行代办点重新审核无房记录或公租房资格。

提供租住商品住房合同、租房发票原件的,自批准提取之日起每季度提取一次,月提取金额既不得超过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也不得超过月租金。

租住公租房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公租房合同、发票原件,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提供租住商品住宅合同、租房发票,或公租房合同、租房发票的,夫妻一方已办理租房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其配偶申请提取时,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可申请提取,但夫妻月租房提取金额既不得超过双方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之和也不得超过月租金。

办理材料

N10

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大修、翻建、自建自住住房

申请条件

职工大修、翻建、自建本人的自住住房(装修不在此范围内),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大修、翻建、自建自住住房人的配偶提供夫妻关系证明也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办理材料

N11

职工退休销户提取

申请条件

职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经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且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

办理材料

N12

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

申请条件

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其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办理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

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直接划入继承人、受遗赠人银行账户中,也可通过划入死亡职工所在单位的银行账户转付给继承人、受遗赠人。

办理材料

N13

特殊事项销户提取

申请条件

职工出境定居户口注销;

外籍、港澳台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

办理材料

各种材料备齐后,

该去哪儿办理?

多久能办好呢?

别急,慢慢往下看~

01
办理机构

到公积金账户所在管理部或管理部指定的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银行代办点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02
办理地址、电话

各管理部及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银行代办点的地址和电话。

03
办理时间

9:00-12:00,13:30-17:00(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04
办理时限

各管理部或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银行代办点于受理公积金提取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审核准予提取的,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

05
办理程序

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单位核实职工提取材料后,出具《提取申请书》,单位经办人持上述材料来办理提取业务。


如单位拒绝为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或者职工账户已转入集中封存户的,职工本人持上述材料来办理相关业务。


符合支取条件的,职工可选择办理公积金约定提取,个人账户中的公积金可定期转入职工指定银行储蓄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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