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租房配租对象+配租次序+租金标准

导语 本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共20个,房源共计25896套。根据《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暂行办法》预留办公用房37套,可配租房源25859套。这些公租房项目分布在丰台、朝阳、通州、大兴、昌平、房山等六个区。

  由北京市保障房建设投资中心为主体运营的20个项目、约2.6万套公租房于2016年11月10日上午10点开始登记,登记时间截至11月22日下午5点。这是本市近期启动的近3.2万套公租房配租工作的又一重要进展。

  1、配租对象:

  2016年10月31日(含)前通过“三审两公示”程序获得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的北京市公租房轮候家庭。在满足上述家庭需求后,可面向社会单位京籍无房家庭、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含教师、医生等专业技术人员)配租。

  注意:

  常营汇鸿项目老年公租房配租对象还需满足家庭成员全部在60周岁以上的条件;

  常营汇鸿项目青年公租房申请家庭除具备本公告要求的公租房轮候资格外,还需符合家庭结构为单人户、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条件,并与一个同等资格条件家庭或京籍无房35周岁以下无公租房轮候资格单人户家庭共同申请,两个家庭共同配租,并原则上同时退出。

  2、配租次序:

  按照“以区为主、全市统筹”的工作原则,针对每个市级统筹项目将全市符合条件的轮候家庭分为三个次序:第一次序为项目所在区的轮候家庭;第二次序为东、西城区2015年12月31日(含)前备案的轮候家庭;第三次序为本市其他符合条件的轮候家庭。按照现行政策,每个配租次序内分为优先家庭和普通家庭。

  优先家庭: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统称“三房轮候家庭”),或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成年孤儿、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和市区有关部门认定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

  申请常营汇鸿项目青年公租房的,共同申请的两个单人户家庭均具备公租房备案资格的优先。

  3、租金标准及预计交付时间:

附件1:中央批发市场剩余用地等20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及预计交付时间.docx

  >>>相关阅读:2016北京公租房最新消息(配租项目+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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