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台湾通行证指南(非京籍人员)
导语 北京哪些非京籍人员可以在京办理台湾通行证?非京籍人员在京办理台湾通行证需要什么材料?办理费用是多少?
本文说明:
北京本地宝为您提供非京籍人员在京办理台湾通行证需要的证件材料,办理的流程,办理需要的费用等详情。
办理条件
1、之前未申领过《往来台湾通行证》和所持《往来台湾通行证》过期失效的,可申请首次办理通行证。
首次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可同时办理个人旅游、团队旅游签注。
2、下列非京籍人员可在京办理台湾通行证
在京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保的就业人员及其配偶
非京籍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及其配偶
配偶为北京户籍的非京籍人员
60周岁以上的非京籍人员
办理材料
在京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保的就业人员及其配偶
1、提交《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提交办理相应签注所需材料。
3、须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工作居住证、暂住证等)。
就业人员须满足在京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其配偶还须提交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如结婚证、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4、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它材料。
非京籍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及其配偶
1、提交《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提交办理相应签注所需材料。
3、须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须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北京高校非北京户籍大学生在学证明》原件以及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核实并加盖公章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按规定程序获取);其配偶还须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工作居住证、暂住证等)以及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如结婚证、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4、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它材料。
配偶为北京户籍的非京籍人员
1、提交《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提交办理相应签注所需材料。
3、须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如结婚证、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4、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它材料。
60周岁以上老人
1、提交《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提交办理相应签注所需材料。
3、须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工作居住证、暂住证等)。
4、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它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
市局出入境接待大厅:本市居民持外省市签发有效期内的《往来港澳通行证》首次在京申请赴港澳签注。
北京出入境管理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2号东城区政务大厅
电话:010-84020101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7:00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1、非京籍人员具体取证日期以《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上的取证日期为准,一般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为10个工作日。
2、取证时限以递交申请后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工作日。
办理费用:通行证每证60元
有效期限: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