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台湾通行证所需材料

导语 北京办理台湾通行证都所需材料有哪些?分别是什么?本地宝小编为你解答。

  1、应邀前往台湾须本人提交以下材料:

  (1) 一张填写完整的《北京市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

  (2)申请人1张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淡兰色背景);

  (3)交验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国务院台办交流局出具的“赴台批件”原件;

  (5)提供“入台许可”复印件;

  (6)非北京市常住户口人员在京工作的,另需提交工作证明,并交验暂住证明。须与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核查,取证时间等通知。

  (7)申请人已持有赴台证件的,申请时须将原证件交回。

  2、申请前往台湾进行本企业经贸交流活动须本人提交以下材料:

  (1) 一张填写完整的《北京市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

  (2) 申请人1张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淡兰色背景);

  (3) 交验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出具的“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

  (5)提交 “入台许可”复印件;

  (6)申请人已持有赴台证件的,申请时须将原证件交回。

  3、申请赴台湾探亲、定居、访友、接收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的须本人提交:

  (1) 一张填写完整的《北京市居民往台湾地区申请表》;

  (2) 申请人1张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淡兰色背景);

  (3)交验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文的需要由指定的翻译公司译为中文);

  (5) 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6)申请人已持有赴台证件的,申请时须将原证件交回;

  4、申请赴台旅游的,本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二寸光面相纸,白色或淡蓝色背景)一张;

  (2)交验北京市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

  (3)填写完整的《北京市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

  (4)提交我市具备经营赴台旅游业务资格旅行社出具的有本人姓名的旅游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旅游团领队提交我市具备经营赴台旅游业务资格旅行社出具的统一规格的公函以及由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出具的《赴台旅游领队证》原件及复印件。

  5、赴台证件的换、补发

  (1)赴台证件的补发

  A、持证人在出境前遗失证件的,可以申办补发,提交丢失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张填写完整的《北京市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和1张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淡兰色背景),经核实后补发证件及相应签注。

  B、持证人在境外遗失证件、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入境后在原签注有效期内需再次出境的,须提供丢失地警察机关出具的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张填写完整的《北京市居民往台湾地区申请表》和1张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淡兰色背景)及有效入台许可证明经核实后办理补发手续。如原证件已过期或原签注已过期按重新申请手续办理。

  (2)赴台证件的换发

  持证人在办理签注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换发证件:

  A、证件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所申请签注有效期超过证件有效期的;

  B、证件内签注页用完;

  C、证件损毁。

  换发证件所须手续:同首次申请手续,证件损毁的,同时提交损毁情况书面说明。

  (3)申请证件、换发、补发证件需现场采集证件专用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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