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州购买商住的资格条件、不能在通州购买商住的对象
导语 北京通州暂停向哪些人群出售商住房?北京通州哪些人可以购买商住房?本文整理了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
为促进通州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批准, 5 月5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通州区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销售管理的通知》。
《通知》明确,购买通州区商务型公寓的家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没拥有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下同)或单身人士;
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5年(含)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通知》规定,通州区商务型公寓暂停向以下家庭出售:
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单身人士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无法提供在本市连续5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通知》明确,通州区新建商业、办公项目应当按照规划用途销售,只能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且上述单位购买后再出售时,仍须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通知》规定,文件发布次日起,居民家庭购买的通州区商务型公寓,今后在核验购房资格时计入该家庭的住房套数。5月5日前已由居民家庭或个人购买的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再次出售时可按之前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销售管理其他规定不变。
以上条款自2016年5月6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