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国人申请延期G(过境)签证指南

  北京外国人申请延期G(过境)签证需要哪些材料?办理的流程是怎样?北京本地宝为您提供详细信息。

办理条件

经中国过境的外国人

办理材料

1、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2、在京居住地派出所或旅店业开具的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表》。

3、使用黑色墨水笔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粘贴一张2寸近期白色背景正面免冠照片。

4、在京接待单位致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以下简称出入境管理局)的中文公函并加盖邀请单位公章。内容应包括:1. 接待单位和申请人基本情况;2. 申请事由:包括来华活动内容、未按期出境原因,以及在华停留期限;3.在华期间生活费用和遵守中国法律担保。

5、前往国家(地区)的已确定日期、座位的联程机(车、船)票。

6、出入境管理局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时限

可以申请延长不超过30日的停留期限,具体批准时限由出入境管理局根据申请人情况审批确定。

1、受理

申请材料真实,齐全、规范、有效。

时限:1个工作日

2、审核

标准:申办材料真实、齐全、规范、有效。

时限:2个工作日

3、审定

标准:同审核标准。

时限:3个工作日

4、告知

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外国人签证大队

办理地址: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号(二环路北小街桥东南侧)。

咨询电话:010-84020101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办理时限

申请资料与实际情况相符,经审批同意的,7个工作日办结(周六受理申请,不计为工作日)。

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接受面谈。

2、延长签证停留期限,仅对本次入境有效,不影响原签证的入境次数和入境有效期,且累计延长的停留期限不超过原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

3、申请材料均交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A4纸)。

4、外文申请材料(英文除外),应当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后提交。

5、未注销中国户籍的人员,应注销户籍后再提出申请,必要时提交相关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6、未满18周岁在华首次申请的,还需提供出生证明、父母的护照及境外定居证明。

7、接待单位应当按要求在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法规提示

1、申请延长签证停留期限的,应在签证注明停留期限届满7日前提出申请。

2、申请人所持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因办理证件被收存期间,可以凭受理回执在中国境内合法居留。

3、出具邀请函件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对邀请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4、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以通过面谈、电话询问、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申请事由的真实性,申请人以及出具邀请函件、证件材料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5、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6、对于不予签发签证的,签证机关可以不说明理由。

北京外籍人士办理居留证件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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