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国人申请延期G(过境)签证指南
北京外国人申请延期G(过境)签证需要哪些材料?办理的流程是怎样?北京本地宝为您提供详细信息。
办理条件
经中国过境的外国人
办理材料
1、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2、在京居住地派出所或旅店业开具的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表》。
3、使用黑色墨水笔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粘贴一张2寸近期白色背景正面免冠照片。
4、在京接待单位致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以下简称出入境管理局)的中文公函并加盖邀请单位公章。内容应包括:1. 接待单位和申请人基本情况;2. 申请事由:包括来华活动内容、未按期出境原因,以及在华停留期限;3.在华期间生活费用和遵守中国法律担保。
5、前往国家(地区)的已确定日期、座位的联程机(车、船)票。
6、出入境管理局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时限
可以申请延长不超过30日的停留期限,具体批准时限由出入境管理局根据申请人情况审批确定。
1、受理
申请材料真实,齐全、规范、有效。
时限:1个工作日
2、审核
标准:申办材料真实、齐全、规范、有效。
时限:2个工作日
3、审定
标准:同审核标准。
时限:3个工作日
4、告知
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外国人签证大队
办理地址: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号(二环路北小街桥东南侧)。
咨询电话:010-84020101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办理时限
申请资料与实际情况相符,经审批同意的,7个工作日办结(周六受理申请,不计为工作日)。
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接受面谈。
2、延长签证停留期限,仅对本次入境有效,不影响原签证的入境次数和入境有效期,且累计延长的停留期限不超过原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
3、申请材料均交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A4纸)。
4、外文申请材料(英文除外),应当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后提交。
5、未注销中国户籍的人员,应注销户籍后再提出申请,必要时提交相关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6、未满18周岁在华首次申请的,还需提供出生证明、父母的护照及境外定居证明。
7、接待单位应当按要求在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法规提示
1、申请延长签证停留期限的,应在签证注明停留期限届满7日前提出申请。
2、申请人所持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因办理证件被收存期间,可以凭受理回执在中国境内合法居留。
3、出具邀请函件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对邀请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4、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以通过面谈、电话询问、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申请事由的真实性,申请人以及出具邀请函件、证件材料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5、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6、对于不予签发签证的,签证机关可以不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