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参保人员变更办理指南

导语 本文整理了相关北京社保 参保人员需要变更信息需要办理的材料和办理的流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办理条件

职工减少: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

职工增加:对于已参加北京市社会保险、目前处于中断缴费状态的职工,单位应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职工增加;

单位个人信息变更:用人单位职工需要变更个人信息。

办理材料

职工减少:《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职工增加:《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单位个人信息变更:

1.根据需要变更的信息,提供相应材料:

(1)变更身份证号、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的,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有变更的还需提交变更页)复印件,同时变更身份证号和姓名的,还应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书面证明;

(2)变更户口性质、缴费人员类别的,提供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有变更的还需提供变更页)复印件;

(3)变更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与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有关重要信息需要提供行政部门的批准材料;

2.《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办理流程

方式一: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推荐)

职工减少:

用人单位通过单位用户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入普通减员模块,输入职工身份证号码、姓名,办理减员,保存、提交,系统自动反馈处理结果,并留存相关证明材料。

职工增加:

参保单位(企业)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社保网上平台在“申报业务管理”模块点击“转入人员增加申报”─“普通增员”,录入调入职工信息,系统自动反馈办理结果,单位无需到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参保单位(非企业)使用“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登录社保网上平台在“申报业务管理”模块点击“转入人员增加申报”─“普通增员”,录入调入职工信息,系统自动反馈办理结果,单位无需到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单位个人信息变更:

用人单位通过单位用户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入个人基本信息变更模块,录入需要变更的信息后保存、提交,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根据具体要求,持办理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需审核的信息变更。

方式二: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

职工减少:

用人单位通过个人变更登记办理减员,保存并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通过数据交换生成报盘文件,存入U盘,并持办理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职工增加:

用人单位通过企业版软件录入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并保存,通过个人变更登记办理增员,保存并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通过数据交换生成报盘文件,存入U盘,并持办理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单位个人信息变更:

用人单位通过企业版软件的个人信息修改模块修改职工信息并保存,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通过数据交换生成报盘文件,存入U盘,并持办理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营业执照注册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北京社保中心电话+地址+办公时间一览

办理时间

职工减少/职工增加:

网上申报提交时间为5日至月末;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时间为1日至月末,周六、日休息,法定节假日不顺延。

单位个人信息变更:

网上申报提交时间为5日至25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时间为1日至月末,周六、日休息,法定节假日不顺延。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北京本地宝】,关注后回复【社保】可获2023年度北京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参保办理(余额/缴费记录查询)入口、办理社保流程、缴费标准/社保机构电话(24小时)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