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

导语 北京公积金贷款要满足哪些要求?本文整理了相关北京公积金贷款的要求,供大家参考。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

  1、申请者必须在北京市连续缴纳公积金满半年以上。

  2、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3、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建造、返修、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职工购买使用权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意办理贷款担保,等等。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所需要的。

  5、如果是离退休同志申请公积金购房贷款,如果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就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不受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限限制。借款申请人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处于缴存状态的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北京公积金专题】

  北京公积金官方网站http://gjj.beijing.gov.cn

  官方咨询电话: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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