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资格证办理指南

北京申请办理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资格证需满足的条件、要准备的材料及办理流程。

申办条件

(一)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其法定代表人应是具有中国境内常住户口且在京合法居住、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籍公民;

(二)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管理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中国及相关国家教育状况、留学政策及签证政策;

(三)开展中介服务的主要工作人员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熟悉我国和相关国家的教育情况,至少2名以上人员应具备二年以上从事留学咨询服务的经历,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工作人员的构成中应当有具备外语、法律、财会和文秘等专业资格的人员。中介机构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少于10人;

(四)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服务规程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

(五)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外高等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已经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六)用于中介服务业务的办公场所使用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00平方米;

(七)有必备的资金。机构应当具有一定数量的备用金,以在其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具备相应赔偿能力。

办理材料

申请中介服务资格,应向市教委提交以下材料:

北京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资格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携带必需材料到市教委申请,市教委收到申请材料后,在3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予以批准的,书面通知其办理缴存备用金手续。

市教委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议,专家评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审批期限内。

注意:

获准开展中介服务业务的机构应在接到办理备用金缴存手续书面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市教委指定的监管银行签署《备用金资金监管协议》及缴存备用金,凭备用金缴存证明到市教委领取《资格认定书》。

中介服务机构逾期未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的,自《资格认定书》有效期满之日起,中介服务机构必须停止中介服务活动,并妥善处理好有关未尽的中介服务,并向市教委缴还《资格认定书》,由市教委注销中介服务资格。

办理时限

自市教委受到申请材料后的30个工作日内。(专家评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审批期限内)

办理地点

北京市教委

证书有效期

《资格认定书》有效期五年,有效截止前3个月内,中介服务机构应向市教委申请重新认定中介服务机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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