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老年人公证服务工作的通知内容全文

导语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老年人公证服务工作的通知已经发布,其中提到的重点内容有哪些呢?本文整理了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老年人公证服务工作的通知

  京司发〔2015〕78号

  各区县司法局,市公证协会,各公证处:

  为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认真做好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根据《司法部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全市公证机构为80岁以上老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工作和针对老年人的专项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日益加快的新形势,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不断建立健全公证服务老年人工作机制、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服务活动,深化服务内容,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公证法律服务需求。

  二、重点内容

  (一)自2015年10月20日起,全市公证机构对申请办理遗嘱公证时已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不再收取公证费用,为其免费办理遗嘱公证。

  (二)市公证协会适时组织开展一次针对老年人的专项服务活动,为老年人提供适应其群体特点、满足其特殊需求的公证法律服务。各公证机构根据自身实际,组织公证人员深入社区、农村、养老院等场所开展涉及老年人的赡养、婚姻、遗嘱、财产继承和监护等法律知识宣传活动,为老年人寻求法律服务提供便利。

  (三)各公证机构要建立和完善各项便老助老措施,开辟老年人办理公证绿色通道,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根据有关规定减免公证费用。引导公证人员对于老年人,特别是70岁以上以及行动不便、患病残疾的老年人实行电话或网上预约服务。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免费政策咨询、慈善捐助等服务。在老年人接待窗口配备适老用品,或由专人引导和协助,为老年人接受法律服务提供便利。

  三、工作要求

  1.各区县司法局要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监督指导所属公证机构积极推进为老年人服务工作,认真做好为80岁以上老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要定期组织检查,对公证服务质量和人员服务态度等方面情况进行检查评定,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和处理,并将服务情况列入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年度考核的内容。

  2.市公证协会要做好业务指导和对外宣传工作。要制定工作方案,对参与免费办理遗嘱公证的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补贴。定期收集总结全市公证机构为80岁以上老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情况并在行业内通报。注重挖掘为老年人服务工作中涌现的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适时开展宣传。

  3.各公证处要根据本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做好活动前期准备、人员选拔和日常接待安排工作。要做好公证人员的教育培训,并为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对于工作中出现的争议问题,公证机构要及时妥善化解,防止矛盾升级。

  北京市司法局

  2015年10月19日

  北京老年人随时可约免费遗嘱公证对象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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