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洲家园自住房二次选房条件、时间及所需材料
导语 东洲家园自住房二次选房是什么时候?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参加选房?选房要携带什么材料去?小编整理了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
东洲家园自住型商品住房将于2015年9月19日和9月20日在东洲家园售楼处(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北路西侧)进行申购家庭二次集中选房活动。
当天有权参加选房活动的客户必须满足以下两点要求,方可进行本次选房活动:
1、所有参与2014年7月22日本项目摇号的客户(已签约客户和认购未签约客户除外);
2、在2015年9月19日-9月20日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东洲家园售楼处进行现场签到确认购房资格的客户。
备注:本次选房按照东洲家园2015年7月22日摇号的顺序进行选房(按优先和非优先摇号顺序选房),未参加现场登记的客户将不能按原摇号顺序进行选房,如后续还有可售房源,将另行通知。
选房家庭应携带以下材料到场选房:
(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申请核验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家庭购房申请表》和《自住型商品住房购房承诺书》;
(2)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还应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军官证、警官证)原件和复印件;
(3)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还应提交《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4)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还应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备案通知单》原件和复印件;
(5)非本市户籍家庭还应提交有效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6)港澳台家庭提交申请核验人身份证件(香港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家庭其他成员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7)外籍家庭提交申请核验人护照和护照中文译本公证、婚姻证明(境外婚姻证明需提供中文译本公证)原件和复印件,家庭其他成员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如为集体户口,应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购房人及配偶(如已婚)提供的户口本中的婚姻状态应与提交的婚姻证明文件保持一致。如家庭其他成员身份证件为护照,需提供护照中文译本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