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婚育证明怎么开及在哪开

导语 北京婚育证明在哪开?北京婚育证明怎么开?

  办理《生育服务证》等计划生育相关事项,婚育证明具体由哪里出具?

  1、人事档案关系存放在其工作单位的当事人,由工作单位计划生育部门或人事部门负责出具其婚姻、生育情况证明(存档单位没有计划生育部门或人事部门的由单位盖章)。

  2、人事档案关系存放在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的本市失业人员,由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负责出具相关证明。

  3、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关系存放在市或区县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由存档部门为其出具生育子女情况证明。无人事档案的本市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为其出具证明。

  4、夫妻双方一方为外省市户籍的,外省市一方的婚育证明需回户籍地开

  2015年2月4日最新规定:非京户籍职工办婚育证明不用回原籍

  在北京,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的夫妻,在京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符合条件的可以在本市现居住地街道(乡镇)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取得《生育服务联系单》,凭《生育服务联系单》享有与本市户籍人口同等的生育保险、围产期保健及免费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避孕药具、计划生育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

  而办理《生育服务联系单》需户籍所在地提供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2015年2月4日,北京市卫计委公布了《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办理补充规定》,首次明确了婚育证明出具主体应该为本市工作单位。而户籍地有责任出具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需要现居住地配合的,现居住地按照了解情况予以支持。现居住地不了解情况的,应向外省市发协查,在15个工作日后协查没有反馈的,可凭本人书面承诺为其出具在现居住地期间的婚育情况证明。3月1日起将按照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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