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指南(驻京机构人员)

导语 本文为您介绍北京驻京机构人员工作居住证办理指南。

  办事说明:

  国内驻京机构办理《工作居住证》 事项由 市外联办、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办理,市人力社保局是牵头审批部门。其中,市外联办出具驻京机构办理《工作居住证》的编制数核对证明材料;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工作居住证》的审批。

办理条件

1、驻京机构人员连续工作满6个月以上;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

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4、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所需材料

申请表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

机构登记证

副本+复印件

工作证明

上级政府开具的证明,证明申请人为正式在编人员并在任

学位学历证书

原件+复印件

房产证或租房协议

原件+复印件

居住地的证明

申请人居住地的证明(驻京办开具)

照片

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二张

其他材料

随带配偶的提交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配偶在京工作单位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随带子女的,需提交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多胎者需提交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男性申请人不得自己随带子女;子女超过16岁的,建议不办理随带,如需要办理,请出具在北京上学的在校证明。

办理流程

市外联办出具驻京机构办理《工作居住证》的编制数核对证明材料;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工作居住证》的审批。

办理地点

市外联办、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办理,市人力社保局是牵头审批部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

电话:12333,63167703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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