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指南(驻京机构人员)
导语 本文为您介绍北京驻京机构人员工作居住证办理指南。
办事说明:
国内驻京机构办理《工作居住证》 事项由 市外联办、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办理,市人力社保局是牵头审批部门。其中,市外联办出具驻京机构办理《工作居住证》的编制数核对证明材料;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工作居住证》的审批。
办理条件
1、驻京机构人员连续工作满6个月以上;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
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4、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所需材料
申请表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
机构登记证
副本+复印件
工作证明
上级政府开具的证明,证明申请人为正式在编人员并在任
学位学历证书
原件+复印件
房产证或租房协议
原件+复印件
居住地的证明
申请人居住地的证明(驻京办开具)
照片
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二张
其他材料
随带配偶的提交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配偶在京工作单位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随带子女的,需提交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多胎者需提交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男性申请人不得自己随带子女;子女超过16岁的,建议不办理随带,如需要办理,请出具在北京上学的在校证明。
办理流程
市外联办出具驻京机构办理《工作居住证》的编制数核对证明材料;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工作居住证》的审批。
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