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台湾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流程指南

导语 在北京办理赴台团队旅游通行证及签注需要什么材料?下面是北京办理台湾通行证流程指南(团队旅游):

办事说明:

在北京申请赴台团队旅游的,需要下列材料及按照相应流程办理台湾通行证及旅游签注:

办理条件

1、北京户籍;

2、首次办理赴台团队旅游通行证及签注;

3、已向北京具备经营赴台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报名参团。

所需材料

身份证

交验北京市居民身份证的原件(身份证号码或出生日期等户籍信息发生变更的申请人,还须提交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或有变更登记的本人户口簿原件等证明相关材料)

照片

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二寸光面相纸,白色或淡蓝色背景)一张

旅游费用发票

提交我市具备经营赴台旅游业务资格旅行社出具的有本人姓名的旅游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公函/领队证

提交我市具备经营赴台旅游业务资格旅行社出具的统一规格的公函

领队需提供由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出具的《赴台旅游领队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殊材料

下列人员(除应邀赴台外)办理赴台申请须出示单位意见

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证明》(有效期三个月)并加盖公章方可办理。

部队驻地在京的现役军人、武警、军队离退休人员(未移交地方的),需出示军官证或军官离退休证、部队军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办理意见函方可办理。

办理流程

1

在线预申请

登陆北京市公安局网站(网址为www.bjgaj.gov.cn)--出入境办事大厅,选择办理出入境业务的种类,填写相关信息,并在线预约现场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地点和时间,生成预受理号码并可在线打印申请表格。没有打印条件的申请人,可凭预受理号码到预约办证地点,使用自助填表机打印申请表。

通过网上预申请的申请人须持预受理条码于预约时间到达预约接待大厅“网上预申请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材料并办理相关手续。未使用网上预申请的申请人也可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照出入境业务受理范围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或分县局受理大厅提出申请,回答询问并履行相关手续。

注意事项:

网上预申请无法通过初审的,申请人须到现场排队递交申请。

2

拍摄照片

申请人持预受理号码于预约时间到预约的接待大厅照相室现场免费拍摄制作证件专用照片(提示:关于照相的具体要求详见各出入境接待大厅张贴的《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领取照相条形码。

北京市出入境证件自带数字照片拍摄指南(2014年最新)

3

现场申请、审核

本人持预受理号码、照相条形码和申请出入境证件所需材料,到指定受理窗口递交申请。

工作人员审核申请人填写的申请表格是否规范、根据申请事由不同所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比对申请人与网上的所有信息是否一致、审核是否符合办理出入境证件标准。

申请人领取《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核对回执单相关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名。于递交申请后当日在受理申请的出入境接待大厅交费(如需邮递证件,请持回执单到接待大厅速递柜台办理手续)。

4

许可发证

接待大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批准的,制证中心发证。

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和《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前往受理申请的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证件。因故不能本人领取的,受托人还须持本人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登记后领取。

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办理地点

网上预约:点击进入北京市公安局网站预约窗口

现场办理:北京出入境证件办理地点一览最新

受理业务一览:

市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受理业务: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除赴台旅游以外事由的签注;

分县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受理业务:本市居民首次、换发、补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旅游签注。

派出所出入境受理点受理业务:本市居民首次、换发、补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同时申请旅游签注(不含持有效期内证件申请签注)。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内(参考)

办理费用

通行证每证30元,签注每项次20元。

温馨提示

团队旅游签注为3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可在台湾停留时间为自入境次日起不超过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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