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自用充电设施建设管理细则》全文内容

导语 按照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委等5部门近期联合发布的《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管理办法》(京科发[2014]46号)及市新能源汽车联席会有关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建设管理细则》,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推进本市新能源小客车示范应用工作,按照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委等5部门近期联合发布的《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管理办法》(京科发[2014]46号)及市新能源汽车联席会有关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建设管理细则》,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5月15日

  附件: 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建设管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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