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

承办单位名称 派出所户籍办公室
办事依据
办事范围 外省市居民
办事手续 1、迁入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的居民户口薄; 4、16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明和接受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受单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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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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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详情请拔打96156咨询或登录所在区县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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