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4年差旅费等新政规定汇总(2014年更新)

导语 近日,北京市政府发布了北京市最新的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于政府官员的各项开支进行了严格细致的规定,那么北京市2014年新政有哪些内容呢?北京市差旅费标准是什么呢?北京市新政节约开支的具体方法是什么呢?

  北京出台新政 节约差旅费会议费等公务开支

  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为推进建立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参照中央近期出台的相关经费管理办法,北京就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外宾接待费等出台的办法在7日公布,还转发了《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其中,北京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中明确,会议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提供水果。

  马上就访

  出台新政节约开支

  市财政局新闻发言人韩杰介绍,会议费、培训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差旅费和外宾接待经费是公务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前,市财政局曾制定相关制度规定,在规范市级部门行政经费管理方面发挥了一定积极作用,但一定程度上也存在公务活动审批流程不完善、经费标准不细、报销审查不严等问题,不仅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损失浪费,而且也不利于遏制奢侈浪费之风。此次出台新经费管理办法,既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推动改进公务活动作风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行政经费管理、节约经费开支的具体措施。

  公杂费调为市内交通费

  增:增加报销订票费等

  北京市此次出台的《北京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了开支范围和标准。财政部门解释,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开支标准,本市实行分地区、分职级的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将公杂费调整为市内交通费,并参照中央提高了开支标准。

  这次本市还完善了城市间交通费开支范围,增加了报销订票费和经批准的退票费,以及乘坐火车(含动车、高铁)的交通意外保险。

  减:减少调动人员费用

  相比2007年6月开始执行的《北京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此次公布的《北京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取消了多项内容。

  2007版办法中规定,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出差的有关规定执行。如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行李、家具等托运费,在每人每公里1元以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自理。

  此外,与工作人员同住的家属(父母、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如果随同调动,其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以及行李、家具托运费等,由调入单位按被调动人员的标准报销。已满16周岁的子女随同被调动人员调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一般工作人员标准报销。

  这些规定在此次新办法中均不见踪影。

  禁: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出差

  办法明确,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出差审批制度,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办法同时明确,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办法还增加了单位内部监督和有关部门外部监督的内容,并明确了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办法。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