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退休最新消息

国家对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改革原则已经基本确定。2021年3月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已经明确提出:“综合考虑人均预期寿命提高、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受教育年限增加、劳动力结构变化等因素,按照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等原则,逐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促进人力资源充分利用。”即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改革要遵循四个基本原则。

  退休年龄问题涉及经济社会方方面面,因此,延迟退休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与之相关的配套和保障政策措施非常多,需要统筹谋划、协同推进。一方面,过去的一些与退休相关的政策要进行相应调整,另一方面,延迟退休改革也会带来一些新的问题和挑战,需要有相应的配套措施及时跟进。比如,如何通过更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就业帮扶等措施促进大龄劳动者就业创业;如何更大力度地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帮助其再就业;如何进一步加大对大龄失业人员的保障力度,以及开发适合大龄劳动者的岗位,还有相关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工作等。只有统筹兼顾,配套措施到位,才能确保延迟退休改革平稳落地、顺利实施。

  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是国家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人力资源充分利用,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现行法定退休年龄是男职工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这是1951年确定的,历经70年,国家一直未做调整。与新中国刚成立时相比,我国经济社会状况已发生重大变化,传统的退休制度已经与整个社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改革已经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其中主要原因有四:

  当前的退休年龄与人均预期寿命严重不匹配。我国人均预期寿命与新中国成立初期相比提高了37.3岁,其中城镇居民的人均预期寿命提高了约40岁。依据《2020年度健康北京行动监测评估报告》的数据,2020年北京市居民人均期望寿命达到82.43岁,比新中国成立初期提高了42.43岁。在初次参加工作时间年龄被推迟,劳动者身体健康时间变长的情况下,国家有必要根据人均预期寿命的提高来对退休年龄进行适当调整。

  当前的退休年龄已不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2020年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已达18.7%,预计“十四五”时期老年人口将突破3亿人,将从轻度老龄化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依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北京60岁及以上人口10年增加了183.9万人,当前60岁及以上人口占北京市常住人口的比重达到19.6%,比2010年提高了7.1个百分点。北京市的人口老龄化程度不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而且还呈现逐步加深的态势。

  当前的退休年龄已不适应劳动力结构变化。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数量从2012年起开始出现下降,年均减少300万人以上,并且减幅在扩大,预计“十四五”期间还将减少3500万人,部分地区和行业招工难的结构性问题越来越突出。

  当前的退休年龄不利于人力资源充分利用。新增劳动力中50.9%的人接受过高等教育,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3.7年,劳动者开始工作的年龄相应不断推后。在退休年龄不变的情况下,平均工作年限就会缩短,导致人力资本利用率降低。

  从这四个方面综合来看,无论是对国家的长远规划还是对个人发展,都亟须对现行的退休年龄政策进行改革。

  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应先到养老科进行审批。审批成功后,携带《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因工作需要继续留用备案核准表》一份(批件上应有养老科盖章)到社保中心、分中心或街道社保所办理延聘业务。

  不缴纳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需提供以下材料到社保中心、分中心或街道社保所办理延聘业务:

  (1)《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

  (2)相应延聘证明材料(如干部任命书、高级职称证明等,非国家统一文件规定的延聘情形需额外提供相应文件依据)。 注:若该人员办理延聘时保险已中断,请及时办理增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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