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事故快速理赔程序

导语 北京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有哪些?发生交通事故时,当事人该如何处理?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是怎样的?交通事故处理技巧?请看本文的介绍。

  

  十三、当事人应当如何填写《协议书》?

  (一)填写《协议书》,要字迹工整、项目齐全,各执一份。

  (二)事故时间一栏,须填写阿拉伯数字,精确到分钟。

  (三)事故地点一栏,须填写事故发生在某区(县)某路(或路口)、某街的具体地点。

  (四)姓名一栏,填写各方当事人姓名,填写前须核对各方驾驶证或身份证。

  (五)车辆牌号一栏,如实填写,如黑色牌照的号牌,应在号码后注明(黑牌)。

  (六)保险公司简称一栏,填写车辆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简称(在协议书的背面)。

  (七)电话一栏,须填写随时可以联系的电话号码。

  (八)保险公司报案号一栏,当事人向保险公司报案后,保险公司会反馈一个报案号,将此报案号填写在本栏中。

  (九)事故情形一栏,对应事故情形在相应的“□”内划“√”,对第8项和第9项需简要描述事故情形。

  (十)伤情及物损情况一栏,填写受伤人员的伤情及车辆和其他财产损失。

  (十一)当事人责任一栏,对应当事人所承担的事故责任在相应的“□”内划“√”,填写完毕后,当事人共同签名确认。

  (十二)赔偿情况一栏,对于当事人自愿放弃保险索赔的,可以根据事故双方的协议内容填写,并签名确认。

  十四、如何到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一)一方全责,一方无责

  事故当事人驾驶事故车辆共同到全责方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全责方保险公司负责双方车辆的查勘定损,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赔付。无责方损失在2000元以下部分由全责方交强险进行赔付;超过2000元的部分,通过全责方的商业三者险进行赔付。全责方未投保商业三者险的,由全责方当事人自行承担。

  (二)双方同等责任

  1、双方可就近到任何一方保险公司办理定损。

  2、受理方保险公司应无条件为事故双方车辆查勘定损,并向事故当事人出具双方车辆的查勘报告、估损单以及保险公司所需的理赔资料。

  3、事故车辆双方损失均不超过2000元的,双方可以根据受理方保险公司出具的查勘报告和估损单,通过交强险到各自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4、事故车辆任何一方损失超过2000元的,受理方保险公司应通知对方保险公司共同查勘。2000元以内部分,由各自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超过2000元的部分,根据事故责任在商业保险责任范围内按比例赔偿,未投保商业保险的由当事人按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十五、办理保险理赔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一)事故双方当事人驾驶证及有效身份证明(如是单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如相关索赔单证上已加盖公章,也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二)事故车辆行驶证;

  (三)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

  (四)事故车辆保单;

  (五)索赔申请书;

  (六)事故车辆的损失照片;

  (七)事故车辆定损单;

  (八)车辆修理费发票原件和修理明细清单。

  手续齐全后,保险公司会通知被保险人领取赔款。领取赔款时,被保险人为个人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他人办理索赔或单位办理索赔时,直接向承保公司咨询。

  十六、办理保险理赔时需注意哪些事项?

  (一)及时报案

  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当事人在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自行确定事故责任后,应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获得保险公司报案号后,填写《协议书》。涉及人身轻微伤和非车辆损失的,双方当事人应第一时间咨询各自承保公司,按照保险公司要求办理相关事宜。

  (二)准备齐全的理赔材料

  根据保险理赔规定,在办理保险理赔手续时,应按要求提供齐全的理赔材料,使事故当事人及时顺利获得保险赔款。

  十七、当事人如何对损失赔款自行协商解决?

  自行协商解决是指当事双方自愿放弃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权利,就损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现场赔付现金当场结案。当事双方可填写《协议书》记录协议内容及赔偿履行情况,并作为证据留存。

  十八、无责方当事人不要求赔偿的,如何处理?

  对于无责方当事人无损失或损失轻微,不要求赔偿的,为了保证全责方能够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无责方也需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并填写《协议书》。

  十九、当事双方达成协议,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的,如何处理?

  当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后,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持《协议书》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十、发生符合《办法》规定情形的事故,当事人不自行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如何处理?

  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妨碍交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拖移其车辆至不妨碍交通地点;造成交通堵塞的,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并对驾驶人的其他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二十一、对发生事故后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如何对其进行处罚?

  对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记12分;保险公司按规定应于次年上浮逃逸车辆保险费。

  二十二、在哪里获取《协议书》?

  《协议书》由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负责监制,免费发放给机动车驾驶人。机动车驾驶人可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各对外办公窗口和各财产保险公司营业网点领取,也可在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官方网站自行下载。

  北京交管局网站:http://jtgl.beijing.gov.cn

  北京保监局网站:http://www.circ.gov.cn/Portal0/default.htm

  二十三、《办法》实施后保险理赔有何变化?

  (一)简化理赔手续

  双方同等责任的情况,可就近到任何一方保险公司办理定损。受理方保险公司必须无条件为双方车辆查勘定损,并向当事人出具所需的理赔材料。对于理赔中产生的问题,由保险公司之间进行协商解决,减少事故当事人往返奔波于两家保险公司。

  (二)提高理赔效率

  双方同等责任的情况,由受理方的保险公司对双方事故车辆进行查勘定损,准备理赔材料,另一方保险公司无条件接受,不再重复定损,有效简化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效率。

  (三)缩短理赔时间

  一方全责,一方无责的情况,充分利用北京交强险信息平台,完善交强险无责赔付简化处理机制,对于交强险条例规定的无责赔付400元,由保险公司内部进行结算,无责方被保险人只需提供必要的材料,缩短了无责方被保险人的理赔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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