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政策文件最新规定

导语 北京市通州区是北京城市副中心所在地,为抑制投资投机性炒房,自2015年8月起执行北京市级和通州区级“双限购”政策。此次调整,取消了在通州落户或纳税、社保满三年的限制,将有利于促进疏解单位、企业从业人员在城市副中心安居置业,实现职住平衡。

  关于调整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政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有序有效有力推动中心城区非首都功能和人口向城市副中心疏解,更好实现职住平衡,促进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现就调整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政策通知如下:

  具有本市购房资格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家庭,可在通州区购买1套商品住房:

  一、在本市未拥有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二、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通州区户籍居民家庭。

  三、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与在通州区注册或经营的企业、疏解搬迁至通州区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四、在本市未拥有住房,与在通州区注册或经营的企业、疏解搬迁至通州区的企事业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有关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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