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密云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

导语 4月29日,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发布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密云区具体入学政策详见正文。

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镇街(地区)教委: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通知》,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1〕5号)精神,制定本意见。该意见经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并报区政府批准执行。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区政府统筹。区教委等相关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2.坚持免试就近,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

  3.坚持有序规范,严格规范程序,严肃执纪问责,确保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入学条件及方式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坚持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

  1.小学入学。凡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按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片免试相对就近登记入学。学校首先接收服务片内的适龄儿童,严禁以面试、考试等形式进行入学登记。

  本市外区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密云区工作、居住,其子女拟在密云区入学的,按密云区相关规定办理。

  2.初中入学。区教委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划定学校服务范围,依据学生户籍和提供的住房凭证等统一分配入学。当学校服务片内人数少于招生人数时,学生按规定服务片就近登记入学;当学校服务片内人数超过招生人数时,依据学生户籍和提供的住房凭证等因素相对就近安排入学,保证每名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初中。

  学籍在本市外区、户籍或家庭住址在密云区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到密云区中学就读,学生家长须按规定时间到区教委办理登记手续,由区教委统一分配入学。

  (二)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方式与本市户籍相同。

  (三)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审核申请人”)在本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审核申请人持本人在密务工就业证明、在密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地区)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参加入学资格审核,通过审核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或到现所在小学进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非本区小学毕业生,应到区教委进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

  1.申请入小学一年级就读的,审核申请人持“在密就读证明”、“证明证件材料网上确认证明”到区教委确定的小学联系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申请区教委协调解决。

  2.本区小学毕业生申请入初中一年级就读的,审核申请人持“在密就读证明”和相关证明证件材料到现所在小学进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由区教委统一分配入学。

  3.非本区小学毕业生申请入初中一年级就读的,审核申请人持“在密就读证明”和相关证明证件材料到区教委进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由区教委统一分配入学。

  区教委依据《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指导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北京市密云区2021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并建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联合审核机制。

  (四)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服务范围内就近就便入学。

  (五)其他情况入学

  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三、工作要求

  (一)制定入学意见

  区教委依据市教委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报区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示。

  (二)实行计划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由区教委统一组织,按照学龄人口数量、毕业生数量和中小学校办学规模制定招生计划并报市教委备案。

  (三)使用统一服务系统

  全市使用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将每一个学生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权限监控。

  (四)加强学籍管理

  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将依据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建立新生学籍。

  (五)全面准确做好入学政策宣传

  及时公布当年义务教育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服务范围和招生计划。

  (六)严肃入学纪律

  各校要严格执行市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表和工作程序。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各种形式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冬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强化部门联动

  区教委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特别是对合法稳定工作、实际居住等条件的审核,重点对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危房等情况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区教委要统一组织入学工作,加强对本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会同各镇街(地区)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在新学年开学时入校就读,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

  四、监督举报电话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监督举报电话:69042401(内审科)

  小学入学咨询电话:69041914(小教科)

  初中入学咨询电话:69041521(中教科)

  附 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入学】获2023北京义务教育入学平台信息采集入口、(各区)入学时间/电话/材料/政策/新增学位/学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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