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村地区新冠肺炎防控措施20条

导语 1月8日下午,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05场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委农工委副书记、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康森介绍了进一步做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有关情况。

  北京发布农村地区新冠肺炎防控20条

  发布时间:2021年1月8日下午(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05场新闻发布会)

  具体措施

  一、强化常态化防控举措

  1.做好疫情预警监测。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筛查哨点和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的“探头”作用,加大监测排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2.严格公共场所防疫管理。乡镇、村要督促辖区内的企业和学校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对村内的聚集性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扫码登记、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疫措施,严禁人员扎堆聚集。

  3.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扎实做好消毒消杀,加大公共厕所、垃圾桶站、健身器材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消毒频次。

  4.抓好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持续加强防控政策、防疫知识宣传,加大文明行为提示和劝导力度,引导村民养成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使用公勺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

  5.强化物资储备。以村为单位做好口罩、体温计、消毒液等基础性防疫物资储备。乡镇要指导村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经常性实战演练。

  二、严格重要节点、重点区域、重点人员防控措施

  6.动态掌握人员流入流出情况。从严执行卡口验码、登记措施,对外来人员一律做好“健康宝”扫码登记,确保信息可追溯。

  7.加强重点人群管控。村党组织要全面排查石家庄市、邢台市等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京或有旅居史人员,严格做好入境进京人员、农贸市场工作人员、春节返乡人员、外来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日常健康监测。

  8.严防聚集性疫情。严格控制村内聚集性活动,春节前后禁止举办群众性庆祝庆典、聚集性展销促销等活动,确需举办的应报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请不办”,引导村民尽量少摆席、少串门、少走动。加强农村大集防疫管理。

  9.强化重点行业监管。加强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地区小诊所、小药店的监管,做好患者和顾客信息登记。每周组织对冷链、快递、生活服务业等重点行业人员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10.加强重点区域环境监测。每周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农贸市场、企业车间、集体宿舍、公厕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进行环境标本采集和检测,堵住防疫漏洞。

  11.严格规范各类宗教活动。对农村地区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检查评估,采取“两暂停”(暂停对外开放、暂停举办集体宗教活动)措施。严格防范宗教场所疫情风险。

  12.优先做好重点人员疫苗接种。在全市统一安排下,适当考虑优先安排重点人员进行疫苗接种,实现“应接尽接”。

  三、做好疫情应急处置

  13.快速启动应急响应。乡镇、村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同时根据预案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14.严格封闭式管理。科学划定风险区域,严格涉疫村组(小区)卡口管理,恢复查证、扫码、测温、登记措施,非本村组(小区)常住人员、车辆禁止进入。

  15.强化居家管控。实施“专人包户”制度,坚持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确保居家管控人员“足不出户”。

  16.做好辖区内单位、场所管理。对病例所在村组(小区)及其范围内的单位、“七小”门店在严格评估的基础上可暂时关闭。

  17.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环境采样、流调和溯源。配合疾控部门,做好村民核酸采样检测的组织、服务、保障等工作。协助疾控机构做好环境采样检测、密切接触者采样、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18.做好重点消毒。乡镇、村负责组织人员,严格按照操作标准,重点对公共区域与设施进行消毒。

  四、强化组织保障

  19.加强组织领导。各涉农区要强化属地责任,区委区政府负总责,坚持区领导班子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制度,抓好“四方责任”落实。

  20.强化工作保障。巩固完善干部常态化下沉,有效充实农村一线防控力量。做实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广泛组织动员村民参与卫生防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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