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北京医保新政实施 6种疾病纳入门诊特殊病报销

导语 新政10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本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等参保人员。重性精神病等6种疾病纳入北京市医保门诊特殊疾病范围,增加恶性肿瘤门诊治疗、肾透析两种门诊特殊疾病用药报销品种,对罗沙司他胶囊等9种贵重药品门诊用药按固定比例支付。

  更新时间:2020年9月18日

  10月1日起北京医保新政实施 6种疾病纳入门诊特殊病报销

  实施时间:2020年10月1日起

  内容: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公布三项新政,为医疗用药减负。新政10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本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等参保人员。重性精神病等6种疾病纳入北京市医保门诊特殊疾病范围,增加恶性肿瘤门诊治疗、肾透析两种门诊特殊疾病用药报销品种,对罗沙司他胶囊等9种贵重药品门诊用药按固定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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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诊特殊疾病报销新增6种疾病

  今年10月1日起,本市将重性精神病、肺动脉高压靶向治疗、耐多药结核、C型尼曼匹克病、中重度过敏性哮喘生物制剂治疗、特发性肺纤维化抗纤维化治疗6种疾病增加纳入本市医保门诊特殊疾病病种范围。罹患相关疾病的患者因病情需要进行门诊检查、治疗及使用相关的200余种药品均可按住院费用标准报销。

  报销药品种类:点击查看

  【减负案例】如治疗特发性肺纤维化的“吡非尼酮口服常释剂型”,患者每年药品费用约8万元,纳入门诊特殊疾病报销后,退休职工每年个人负担将降低到约1万元。

  9种贵重药品按固定比例支付

  对参保人员在门诊治疗使用“罗沙司他胶囊”等9种药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80%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70%支付,医保基金支付部分计入住院费用,封顶线执行住院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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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负案例】

  如治疗慢性肾病引起贫血的“罗沙司他胶囊”,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按现行门诊报销封顶线报销4000元后,年均个人负担还需约1.8万元,按照新政策报销后,个人每年负担将降低为约6600元。

  两种门诊特殊病多报百余种药品

  此前,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和肾透析两种疾病已纳入本市医保门诊特殊疾病范围,其门诊检查、治疗和相关药物均可按照门诊特殊疾病政策报销。

  据介绍,此次新政针对上述两种门诊特殊疾病,进一步增加报销药品品种:

  ▶将治疗癌症骨转移和肠内营养剂等70余种药品纳入恶性肿瘤门诊特殊疾病治疗用药报销范围;

  ▶将透析置换液等50余种药品纳入肾透析门诊特殊疾病用药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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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馨提示:

  目前本市在职职工和城乡居民门诊封顶线分别为2万元和4000元。

  符合新增门诊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需在本人选定的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备案审核后,享受门诊特殊疾病报销待遇。

  未进行备案审核或未在本人选定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发生医药费用,不纳入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报销范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北京本地宝】,关注后回复【医保报销】获北京医保药品报销范围/医疗服务价格查询入口、医保报销比例/起付线(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最新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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