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北京积分落户合法稳定住所指标的积分怎样计算?

导语 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阶段将于5月14日20时截止!申报阶段截止前,您可以在线填报积分指标,查看审核结果;如果您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提起复查并查看复查结果。

  2021年北京积积分落户申报时间:4月15日8时至5月14日20时

  2021北京积分落户申报截止日期:2021年5月14日20时结束

  申报阶段截止前,您可以在线填报积分指标,查看审核结果;如果您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提起复查并查看复查结果。5月14日20时后,系统在线申报功能关闭,积分指标将无法修改、增删、提交。要申报的小伙伴们一定要抓紧时间哦~

  在申报积分落户时,很多小伙伴都会填报合法稳定住所指标。那么,什么情况可以按照合法稳定住所指标计算积分呢?什么样的房屋可以按自有住所积分?自有住房居住时间该怎样计算呢?租住房屋租赁合同怎样备案?……小编为您准备了一份积分落户合法稳定住所指标热点问答,快一起来看看吧~

  2021年积分落户政策中合法稳定住所指标的内容是什么?

  申请人拥有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自有住所;

  或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合法租赁符合登记备案、依法纳税等有关规定的住所;

  或居住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具有合法产权的宿舍。申请人需连续居住满1年及以上。

  在自有产权住所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在合法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

  当连续居住年限多于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连续居住年限。

  自有产权住所

  什么样的房屋可以按自有住所积分?

  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规定,申请积分的自有住所应已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且规划用途为住宅类。我市在不同时期颁发过不同样式的房屋产权证书,其中分别有“设计用途”“规划用途”“用途”栏,上述栏中标明为住宅类,即表明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对于90年代颁发的一些《房产所有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证书中没有专门用途栏,但证书内附“北京市房屋登记表”中“房屋用途”栏中标明为住宅类的,即表明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

  自有住所的“居住月数”是如何计算的?

  房源审核状态显示为“有效”,请注意查看“居住月数”审核结果。居住月数以有效的居住起始年月、有效的居住终止年月计算。

  申请人在申报阶段根据实际居住情况填报的居住“起始年月”与“终止年月”,不必必须与取得房产证时间一致,也不会影响该自有住所的房源核验,在线申报系统将根据申请人填报的居住起止时间和实际取得房产证时间综合计算得出实际合法稳定住所的居住年限。如下图所示:(可积分合法稳定住所居住年限取自绿色重叠时间段)

  需要注意的是:当“居住月数”多于合法稳定就业年限时,以申请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作为连续居住年限计算,优先计算自有住所积分。

  自有住所结果为 “无效”,如何查看无效原因?怎么解决?

  自有住所无效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自有住所“无效(配偶信息无效)”

  配偶信息审核无效的,该配偶名下自有住所状态显示为“无效(配偶信息无效)”。可在配偶信息展示页面查看审核无效原因。此种情况不能申请复查,可先删除该配偶住所、再删除对应配偶信息后重新填写。

  2.自有住所“无效(房源无效)”

  房源审核状态显示为“无效(房源无效)”的,请先核对房屋所有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是否填写正确。如证号填写有误,请删除后重新填写。如无误,可申请复查。

  复查时需上传相关凭证,包括:

  1.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

  2.产权证明材料(可为下列凭证之一):

  (1)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对于已出售的房屋, 提交的产权证复印件盖有“作废章”或手写“作废”的情况也符合要求);

  (2)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

  (3)登记申请书、审批表;

  (4)网上自助查询到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截图。

  提示:

  填写房屋所有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时,请根据房屋所有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的证载信息选择相应格式进行填写(已出售房屋按不动产管理部门提供的查询信息填写)。2008年以前非“X京”字样的房屋所有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请选择“其他格式房产证号”项目填写。

  同一自有住所因变更房产证信息等原因导致出现多个房产证号的,需根据实际居住情况以及该居住阶段对应的房产证号变更情况分段填写。

  合法租赁住所

  在京合法租赁的住所如何办理租赁合同备案?

  1.如果您是通过租赁中介机构签订的合同,可要求机构直接向市租赁监管平台推送或填报信息进行备案。

  2.如果您是自行成交签订的合同,可以到房屋所在区的房屋交易中心或不动产登记中心房屋租赁服务窗口办理登记备案,也可以到就近便民服务网点备案(网点列表详见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网站-“个人租赁备案平台”导航),还可以到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网站(网址见下)进行在线备案。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网站https://www.breaa.cn/

  办理租赁备案的材料包括:房屋权属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证件,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

  备案完成后,您可登录市住建委官网“房屋管理”频道查询备案结果(网址见下)。如有异常,可在工作日9:00-17:00向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20号联合大厦1607办公室)预约申请备案信息复核,预约电话:65883200。

  市住建委官网“房屋管理”频道网址http://zjw.beijing.gov.cn/bjjs/fwgl/index.shtml

  需要提醒的是,对于一些时间久远的老房本,为防止不动产登记系统个别数据不全导致房源核验异常,建议房屋所有权人先行在“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网址见下)办理存量房补录业务,或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场办理房产信息补录。

  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http://ghzrzyw.beijing.gov.cn/

  资料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北京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积分】可查2024年北京积分落户申报入口、申报时间、新政策通知、积分分数线(最高分+最低分+往年分数)、以往积分落户人数、落户人群特点、“积分模拟计算工具”、积分落户申报手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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